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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殡仪馆、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来源:旌德县民政局
事项名称
建设殡仪馆、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实施主体
旌德县民政局
受理条件
拟建公墓符合《安徽省公墓建设规划》和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有依法取得的用于公墓建设的土地;有筹建公墓的必要资金。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3-8603493
监督电话
0563-8603492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5月-9月):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10月-次年4月):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政务新区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建设殡仪馆、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基本编码
000111008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1134173000326021154000111008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300032602115400011100800002
法定办结时限
16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其他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政务新区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5月-9月):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10月-次年4月):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所属部门
旌德县民政局(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所属区划
旌德县
实施主体
旌德县民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1.《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皖政办秘〔2013〕189号):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报省级民政部门备案;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省级:经营性公墓 市级:市辖区内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城市公益性公墓 县级:辖区内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农村为村民设置的公益性墓地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经营性公墓证书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3-8603492
咨询方式
0563-8603493
年审年检
每2年开展一次年检。公墓单位提交年检表、主管市、县民政部门复检并提交复检意见。
设定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225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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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拟建公墓符合《安徽省公墓建设规划》和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有依法取得的用于公墓建设的土地;有筹建公墓的必要资金。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如实上报 查看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如实上报 查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如实上报 查看
国有土地使用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如实上报 查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如实上报 查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如实上报 查看
不动产登记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如实上报 查看
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如实填写 查看
初审意见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如实上报 查看
税务登记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如实上报 查看
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如实上报 查看
环境影响评估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如实上报 查看
立项批复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如实上报 查看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2.承办: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承办; 3.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4.制证。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旌德县民政局(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王磊 受理岗 受理事件
承办 0.6个工作日 旌德县民政局(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姚卫华 承办岗 承办事件
办结 0.2个工作日 旌德县民政局(旌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王磊 办结岗 办结事件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建设经营性公墓相关原则性规定是哪些? 民政部要求各地从严审批经营性公墓,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目前,我省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只建设1座经营性公墓,“十三五”期间,除原有墓区饱和、城市规划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受理经营性公墓新建(迁建、扩建)申请。
建设经营性公墓的选址及用地要求有哪些原则要求? 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 经营性公墓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
建设殡仪馆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殡仪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法人资格;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使用符合国家土地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符合民政部《殡仪馆建设标准》;有与其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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