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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来源: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事项名称
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实施主体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受理条件
本级教育部门所属学校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范围)不服,可向本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本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3-8602275
监督电话
0563-8602266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时间
(5月-9月):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10月-次年4月):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政务新区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基本编码
001005002000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事项编码
11341730003260377K4001005002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编码
11341730003260377K4001005002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到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政务新区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5月-9月):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10月-次年4月):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所属部门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所属区划
旌德县
实施主体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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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程序种类 特殊程序种类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法定依据 文件信息
B-其他 其他 10个工作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二十条 受理申诉、再申诉的单位有权要求有关单位提交答辩材料,有权对申诉、再申诉事项进行相关调查。 调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接受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有配合调查的义务,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
B-其他 专家评审 10个工作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十九条 受理申诉、再申诉的单位应当组成申诉公正委员会审理案件。 申诉公正委员会由受理申诉、再申诉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以吸收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申诉公正委员会组成人数应当是单数,不得少于三人。申诉公正委员会负责人一般由主管申诉、再申诉工作的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申诉、再申诉的工作机构负责人担任。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3-8602266
咨询方式
0563-8602275
年审年检
无。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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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本级教育部门所属学校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范围)不服,可向本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本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申诉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和电子 必要 内容真实无误 查看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1.受理:审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所填写内容是否规范属实,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资料不齐全的予以告知补正; 2.审查:审查材料真实性,所填写内容是否规范, 3.决定:审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依据承办内容作出具体决定。 4.办结:将所有材料整理归档 5.送达:按时送达 ;准确告知 ;二人同行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个工作日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陆晓斌 综合窗口 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审查 0.3个工作日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万有田 人监股 书面审核、实地核查、组织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评审,形成审核意见。 查看
特殊程序种类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法定依据
其他 10个工作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二十条 受理申诉、再申诉的单位有权要求有关单位提交答辩材料,有权对申诉、再申诉事项进行相关调查。 调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接受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有配合调查的义务,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
专家评审 10个工作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十九条 受理申诉、再申诉的单位应当组成申诉公正委员会审理案件。 申诉公正委员会由受理申诉、再申诉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以吸收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申诉公正委员会组成人数应当是单数,不得少于三人。申诉公正委员会负责人一般由主管申诉、再申诉工作的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申诉、再申诉的工作机构负责人担任。
决定 0.2个工作日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万有田 人监股 研究决定是否同意申请
办结 0.3个工作日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万有田 人监股 法定告知、做出的决定(依照法定方式进行,说明事由)。
送达 0个工作日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万有田 人监股 1、按时送达 2、准确告知 3、二人同行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多少天内,作出处理?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是否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可以。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是否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可以。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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