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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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工作举措》的通知 文号: 旌交〔2022〕24号
生成日期: 2022-03-08 发布日期: 2022-03-08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工作举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8 17:05 来源: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字体:[ ]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内设股室: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旌德县委、旌德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县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根据我局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工作举措》,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8日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

文化建设的意见工作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工作举措》及中共旌德县委、旌德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旌发〔2021〕2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交通运输实际,制定以下工作举措。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持续深化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责任单位:局人事教育股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责任单位:局执法监督股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前

(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结合交通运输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责任单位:局执法监督股、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按照《安徽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规定要求,及时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责任单位:局人事教育股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常办常新,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局执法监督股、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宪法意识,积极开展“机关学法月”活动,把宪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

责任单位:局执法监督股、局人事教育股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七)坚持严格执法,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单位:县交通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在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推进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做到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

责任单位:县交通执法大队、公路事业中心及运输事业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等系列“美好生活 点亮交通”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责任单位:局执法监督股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突出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上党课、党史教育专题讲座、党史知识竞赛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责任单位:局党总支、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一)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引导人们理性平和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二)在法治轨道上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加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

责任单位:局安全监督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三)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纳入道德建设工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局工会、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十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文艺创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推动全行业干部职工创作交通运输法治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衔接的优秀文艺作品。

责任单位:局工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五)推进行业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作用,推动普法融入媒体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执法监督股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六)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以部省共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信息管理系统等为依托,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执法和当事人APP宣传作用,增强参与者的体验感和获得感,提升优质法治文化的内容集聚和投送能力。

责任单位:局执法监督股,县交通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七)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利用“江淮普法行”,“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交通法治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开展送法下基层、法治文化基层行等群众性法治活动。

责任单位:局执法监督股,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十八)推进全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宣传平台利用时充分体现法治元素,大力推广“法治公交专线”、“法治出租专车”等,把法治元素融入公路等交通设施公益广告宣传。到2025年,基本实现至少有一条法治公交专线。

责任单位:局执法监督股,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九)高质量打造交通运输法治“微景观”,利用公路重要节点、车站等公共场所,因地制宜打造公众喜爱的法治“微景观”,宣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精神和宪法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公路事业中心,运输事业中心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积极组织参加年度法治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及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培育以案普法品牌,利用典型案件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

责任单位:局执法监督股,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一)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积极构建交通普法、法治文化宣传产品供给新模式,提高普法精确性,探索和推行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手段新方法,推动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向“车、路、站”等延伸拓展,广泛开展“法治单位”、“模范守法家庭”等示范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二)强化法治工作经费保障,将法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拓宽资金来源,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局财务股、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十三)强化人才培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法治文化人才、法治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局人事教育股、局执法监督股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