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名称
张**
|
工作单位
旌********
|
证件名称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342********
|
电子邮箱
ahj********
|
邮政编码
242********
|
联系电话
181********
|
传真
|
联系地址
旌********
|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内容 |
1. 旌德灵芝中央城8#地块《规划建筑设计修改方案》;
2. 灵芝中央城二期《建设工程竣工核实技术报告》;
3. 灵芝中央城二期《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灵芝中央城二期绿化工程施工蓝图》
|
所需信息用途 |
申请人系灵芝中央城二期购房业主。该项目经旌德县住建委行政确认并发放《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后经旌德县住建委下属单位旌德县房管局予以查验备案。申请人认为该项目存在违反规划设计(含绿化),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申请旌德县住建委予以公开前述信息。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 |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
|
办理情况 |
办理结果 |
同意公开 |
回复时间 |
2025-06-15 |
回复内容 |
您好: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已经安排有关工作人员通过线下书面的方式给予答复。
2018年11月19日
住建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