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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唐小龙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免去其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鲍旭武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高峰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梅洁同志任县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杰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职务;
免去梁国靖同志的县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方捷同志的县司法局旌阳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褚萌同志的县司法局云乐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方立新同志的县文化和旅游局总工程师职务。
旌德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