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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杨杰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
程四龙同志任县统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华高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帆、章曙红、凌晔同志任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原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吕奕宏同志任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原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职务;
唐小龙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杜爱国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程继勤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
郑松平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原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汪世友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
余爱武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陶贵勇、黄磊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姚旺、徐有清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原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蒋永生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胡肃银同志任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免去其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总农艺师职务;
蒋薇同志任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汪新发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原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赵世惠同志的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冬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鸿同志的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鲍童德同志的原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朱洪水同志的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钱广兵同志的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蕾、张志华同志的原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谭守正同志的原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兼职)职务;免去万立军同志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喻怀同志的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旌德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