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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保障徽水河流域出境断面水质排查管控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
保障徽水河流域出境断面水质排查管控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徽水河流域各项水环境治理措施,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确保跨界流域水环境安全,在徽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方案发布实施之前,针对近期徽水河旌泾交界出境断面水质总磷超标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推进城镇生活污染源和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有效管控畜禽水产养殖业和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排查徽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查清水质超标问题根源,制定管控方案,采取有力举措,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徽水河旌泾交界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二、排查管控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工业企业排查。以含磷涉水企业为重点,排查废水、废渣等含磷污染物治理情况:一是查清企业废水收集处理系统是否完善,废水是否稳定达标排放;二是查清含磷废物废渣是否安全堆放、安全处置;三是对企业周边地表水进行监测,查清总磷等特征污染物指标是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求,是否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排查。持续推进县城及镇村污水收集系统排查、整治工作,加强规范运维管理,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生活污水、垃圾渗滤液直排污染水体。(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徽水河流域各镇)
(三)畜禽养殖企业及入河排污口排查。一是排查畜禽养殖企业是否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是否规范建设畜禽粪便堆放场所,养殖废水是否直接排放;二是对入徽水河干支流排污口进行排查监测,对不达标排污口进行溯源排查,查清污染源头,找准存在问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徽水河流域各镇)
(四)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及运输车辆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查清突发水污染防控措施是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及道路运输监管责任是否落实;二是对县域内“散乱污”企业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地毯式排查,突出查找涉水、涉磷“小作坊”“厂中厂”等。(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
三、工作步骤
本次排查管控工作不分阶段,自管控方案印发之日起,直至徽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方案发布实施之前,执行本管控方案,力争短期内实现徽水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一)全面排查。各责任单位要围绕四个方面内容,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结合工作职能和辖区实际,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快速有效开展全面排查,认真细致研判分析,建立问题清单和治理监管台账。
(二)综合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散乱污”企业一律取缔关停,做到“两断三清”;不规范问题一律立行立改,确保短期取得实效,尤其是入河超标水体,要立即采取封堵治理措施,达标后方可排放。对于工程量较大、整治时间较长的问题,要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末端治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在解决当前“乱堆乱放”和超标排放等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分阶段实施到位,从源头上彻底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流域各镇党委、政府要把徽水河综合治理摆在重要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发挥牵头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工作进度,制定管控责任清单,确保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二)强化工作考核。加快建立以改善徽水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明确各河长的责任,将相关目标指标纳入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和奖励考核要素。本次排查工作还将纳入“1+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机制,各责任单位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徽水河出境断面水质超标排查整治调度表》(见附件)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人:秦智强,联系电话:0563-2351101。
(三)严格依法保护。探索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建立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逐一排查流域内排污单位排污情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对排查管控落实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徽水河出境断面水质超标排查整治调度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 号 |
排查发现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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