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有效性
信息来源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内容概述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进一步发展和弘扬旌德优秀传统文化,经研究,确定曹阳等4名同志为旌德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公布。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附件:旌德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旌德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旌德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1 |
曹阳 |
男 |
徽墨制作技艺 (古法油烟墨) |
旌阳镇 |
2 |
孙金水 |
男 |
八宝五胆药墨 |
旌阳镇 |
3 |
谈世凤 |
女 |
米酒酿造 |
旌阳镇 |
4 |
谈世凤 |
女 |
蛋粿制作技艺 |
旌阳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