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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3-06-06 18:39
  • 发布文号

    政办〔2023〕25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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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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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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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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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旌德县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旌德县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建设实施方案


户外劳动者是城市环境的维护者、秩序安全的守护者、便利生活的提供者。由于工作地点分散,工作环境和条件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户外劳动者面临“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等问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持续深化“一改两为”部署,帮助户外劳动者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传递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现就建设全县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以下简称工会驿站)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落实县委持续深化“一改两为”部署,聚焦户外劳动者“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等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共建、自建等方式加强工会驿站建设,坚持量力而行、不求全责备,坚持实事求是、不搞花架子,坚持因地制宜、不追求大而全,以好管理、易复制、可持续为工作原则,以有统一的标识名称、有合理的建设布局、有健全的服务设施、有完善的服务功能、有建设运营主体、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宣传教育功能、有线上地图可查等“八有”为建设标准,广泛汇聚政府、社会组织(公益组织、基金会等)、爱心企事业单位及有关人士等资源,注重与各地组织部门党群驿站“八有八建”工作要求相衔接,完善工会驿站建设管理运维机制,整合服务站点资源,拓展服务站点功能,提高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合力推动工会驿站高质量发展,使之成为党的政策理论的“宣传站”,为民办实事的“服务站”。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全县新建7家以上、提升5家,累计建成达标12家以上工会驿站并有效运行。其中,县总工会自建工会驿站1个;共建任务主要由公安、住建、交运、城管、邮政、银行等部门负责(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2)。

三、服务对象

工会驿站主要服务环卫工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建筑工、市政维修工,货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司机,交警、辅警、城管、绿化、物管、供水、燃气、景区服务等户外劳动者群体。各镇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扩展服务对象范围。

四、建设要求

(一)建设方式。工会驿站建设分为共建和自建两种方式。突出共建共享,共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依托政务大厅、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闲置门面、金融企业网点、工业园区、物流园区、“职工之家”、新业态行业(含货运、网约车、快递、外卖配送等)网店、环卫场站、通信(电力)企业营业厅、商场超市、餐饮住宿企业、医院、药房、加油站、农贸市场、社区、住宅小区门岗及附近、公园(景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农垦场站、乡村振兴工作站等部门场所挂牌设立;利用各类工会服务机构(场所)与其他部门(组织、个人)合作设立。全县共建服务站点由有关部门牵头推动,县总工会负责对共建服务站点给予工作指导。

(二)建设标准。工会驿站实际使用面积(服务区域面积)在5平方米以上的为标准服务站点,5平方米以下的为微型服务站点,各地可根据需要设置流动服务站点,按照“八有”标准建设:

1.有统一的标识名称。为方便户外劳动者识别,推进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服务站点统一标识名称为“工会驿站”。标识一般为400×580mm(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牌匾,可由铜质、亚克力等适宜材料制作,一般应具备夜视功能。标识应在室外醒目位置明示,因城市公共管理等原因无法悬挂标识的,应采用水牌、桌牌、贴纸等形式展示标识。已有标识的各类站点,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更新或加挂等方式逐步规范统一。共建站点应实现标识互挂互认。

2.有合理的站点布局。在建设前对服务站点建设地点、辐射范围、覆盖人群等进行考察评估,科学谋划服务站点建设布局,服务站点密度应考虑城市道路情况和户外劳动者工作区域,逐步构建“1公里”户外劳动者暖心服务圈。

3.有健全的服务设施。服务站点应针对户外劳动者“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等现实问题,提供饮水机、微波炉、桌椅、充电插排、应急药箱(禁止摆放口服类药品)等基础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可设立卫生间。服务站点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热水壶、电视机(电子屏)、冰箱、电磁炉、炊具、热水器、电暖气、电风扇(空调)、维修工具箱、充电充气工具、AED(自动体外除颤仪)、体温测量仪、医用口罩、雨伞、针线包、无线网络(wifi)、储物柜等其他服务设施。可在服务站点内设置留言簿,鼓励采用扫二维码等方式收集留言。

4.有完善的服务功能。服务站点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等五级。一星服务站点:内部设施能够满足户外劳动者饮水、就餐、休息等部分基本需求,微站点一般为一星服务站点。二星服务站点:内部设施能够满足户外劳动者饮水、就餐、休息等部分基本需求,具备充电、储物等服务功能,一般实际使用面积大于5㎡,可容纳人数大于5人。三星服务站点:在二星服务站点功能的基础上,具备阅读、上网、收听收看等拓展功能,一般实际使用面积大于15㎡,可容纳人数大于10人。四星服务站点:在三星服务站点功能基础上,具备定期组织开展公益服务、公益活动等功能。五星服务站点:在四星服务站点功能基础上,能延伸拓展较多特色服务功能(如配置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具有一定影响力。全国总工会推树的“最美站点”一般列为五星。

5.有建设运营主体。服务站点建设要有明确的建设运营主体,建设运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部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爱心企业和人士(社会组织)等。各建设运营主体着力整合资源,解决场地、资金来源,场地来源包括自有、租赁场地等,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财政资金、群团组织专项资金、街道(社区)党建、行政经费、企事业部门资金、公益、捐助资金等。服务站点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和监督,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纳入社区管理、购买服务、服务对象自主管理、招募志愿者、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多种形式进行日常管理。

6.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服务站点应建立日常管理规定、服务流程、安全须知等规章制度并上墙明示。服务站点实行站长负责制,设置1名管理人员为站长,做好服务站点日常管理工作,做到设施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保持良好室内外卫生环境,对服务设施损耗及时维修和补充,做好登记统计工作,按要求每月组织工作自查并做好整改。在服务站点显著位置公示站长姓名、手机号码、监督电话等基本信息。有条件的可以设立无人值守的服务站点,鼓励利用互联网、云计算新型技术建设线上线下服务融合的“智慧工会驿站”。分级建立服务站点建设、运行、管理、监督、考核工作管理责任制,实行星级管理和红黄牌警告退出机制。其他相关工作参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管理运维工作指引》(总工办发〔2023〕2号)和县总工会有关文件执行。

7.有宣传教育功能。突出党的理论政策的“宣传站”目标定位,有条件的服务站点可设置阅读区、书吧、电子显示屏、海报橱窗等,定期投放图书、报刊、杂志和电子宣传品,推送党的政策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教育等内容,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走近职工身边、走进职工心里。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服务站点阵地组织开展送温暖、送清凉、送岗位、送技能、送健康、送文化、送帮扶、送爱心、送入会服务、送法律维权等普惠性、公益性活动,不断提升工会驿站的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

8.有地图查询功能。服务站点应实现在高德地图上呈现并查询。全国总工会组织各地工会开展服务站点数据采集并在高德地图呈现工作。地图上应能呈现并查询服务站点位置、外观图片、可提供服务内容等信息。服务站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在电子地图上做出修改。地图呈现查询根据全国总工会“智慧工会”建设进度调整,鼓励有条件的部门通过在相关系统或地图软件,实现服务站点线上呈现查询,已实现在相关系统或地图软件上呈现并查询的应做好相关数据与高德地图的对接、转移、共享、调试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建立县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实施方案》,部署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调研选址阶段(2023年5月—6月)。各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对现有服务站点进行逐一摸排,认真查找问题不足,建立“四个清单”,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加强动态管理,按照“撤一补一”的原则增加新建任务数。同时,对本地服务站点建设选址进行规划布局,完成工会驿站的选址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6月—10月)。各部门精心组织、统筹推进服务站点建设,市对县新建成或提升达标的服务站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逐月申报备案。10月底前,各部门应完成服务站点建设工作任务。

(四)规范提升阶段(2023年11月—12月)。县总工会对服务站点建设管理运维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照建设标准补差补缺,落实工会驿站建设资金奖补工作。根据全国总工会要求,适时对服务站点进行统一编码和星级管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统筹谋划、细化安排,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六、职责分工

根据县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要求,建立由县总工会牵头,县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动工会驿站建设。工会负责服务站点建设的牵头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统计上报等工作;发改、文明办等部门配合工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督导工作,协助解决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公安部门负责警务工作站、公安岗亭等场所建设服务站点工作;财政部门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人社部门结合职能配合做好服务站点的建设管理等工作;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做好服务站点的建设规划布局,依法做好有产权站点的不动产登记确权工作;住建、城管部门负责在建项目服务站点工程质量的指导督查工作,指导推动建筑、物业、环卫、园林等部门服务站点建设工作,配合做好规范标识标牌设置;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推动货运行业、客运公司、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等交通运输相关企业加强建设服务站点工作;科技商务经信、市场监管、文明办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鼓励引导加油站、农贸市场、沿街商超、酒店宾馆、餐馆、药房等场所服务站点建设工作;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建立工会驿站建设地方标准;邮政部门牵头推动邮政储蓄营业点、快递企业服务站点建设工作;人民银行牵头推动县内主要银行(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商行等)、保险机构建设服务站点工作;各镇做好辖区内的服务站点建设配合工作。各镇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服务站点,报县总工会备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及市联席会议要求,成立由县总工会、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邮政公司、县人行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服务站点的建设、管理、运维等工作。

(二)强化保障激励。县总工会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共建站点进行资金补助。各部门要通过筹措资金、提供场地设施、提供公益岗位等方式加大建设投入。整合原有资源、动员社会力量、联合爱心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共同开展服务站点建设。县总工会将按有关要求,择优推树全国及省级“最美服务站点”。

(三)强化督导调研。建立健全工会驿站项目建设推进、检查督导、评估验收、运营管理等制度,以发展的眼光推进服务站点建设。定期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服务站建设进度和工作运行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四)规范统计报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规范各自站点的统计报送工作。县总工会负责全县工会驿站统计工作,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及时统计本部门的工会驿站建设情况,每月10日前将工会驿站建设统计表、备案表(见附件3、4)上报至县总工会。

(五)扩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服务阵地、电视台、报刊等主流媒体和“三微一端”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宣传服务站点的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成效以及“建、管、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工会驿站在户外劳动者和全社会的知晓度、吸引力、影响力,引导培育关心关爱户外劳动者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