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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相关单位、各县属国有企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县域供排水厂网一体化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旌德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8日
旌德县县域供排水厂网一体化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补齐城乡供排水基础设施短板,消除城乡生活污水直排,填补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旌德县全面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经旌德县人民政府研究,拟实施旌德县县域供排水厂网一体化提升项目,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城乡供水改造工程和城乡污水工程,其中城乡供水工程包括水源地提升工程、城区供水管网完善和城乡供水管网完善、城区一水厂升级改造、新建及改扩建孙村镇等8镇自来水厂;城乡污水工程包括城区沿河污水主管网的修复、污水处理厂更新升级工程及9个乡镇中心村及自然村的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投资估算等以批复或备案的可研报告为准。
二、项目建设方案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3年,通过实施项目各子项工程,加强水源保护,推进公共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农村供水水质,降低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提升城乡污水处理率。积极推动旌德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绿水青山、美丽和谐的现代山城。
三、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旌德县梓山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梓山建投”),由该公司负责对项目开展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运作,以市场化方式进行项目融资。
四、项目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7.6亿元(最终以批复或备案的可研报告为准),其中项目资本金约1.9亿元,其他资金缺口由梓山建投通过申请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解决。项目资本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梓山建投自有资金、股东注资、项目投资补助等非债务性资金,县国资委将会同实施主体股东通过增资、注资和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保障项目资本金及时足额到位。
五、 项目回报机制
梓山建投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对项目建设形成的各类经营性资产进行市场化运营获得收益,主要包括清淤砂石收入、水库观光旅游收入、供水服务收入、污水服务收入等,其中:1.实施主体在依法合规获得项目中水源地提升工程产生的砂石后,可直接销售或加工成碎石、机制砂等产品销售。政府投资项目及地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等旌德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同等质量、同等价格情况下,优先使用实施主体出售的土石料、碎石及机制砂等材料;2.浣溪水库提升工程实施后,将适当开展观光旅游经营活动,支持实施主体优先获得相关经营权或相应前期投资收益;3.按照“谁投资、谁收益”原则,城乡供水及城乡污水一体化实施后,支持实施主体优先获得相应经营权或相关收入分成。
同时,实施主体股东将积极协调公司现金流及集团内资金对实施主体进行流动性支持,以实现本项目的综合现金流平衡。
六、 建设运营管理
(一)建设管理
梓山建投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做好项目报建手续、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及时审核拨付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运营管理
梓山建投要加强市场研究力度,积极争取各级政策支持,加强多元化市场经营手段,降本增效,保障项目健康持续运营。
七、 项目支持保障
县政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与执法局、农业农村水利局、水利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对于前期为加快项目进度,批件已办在相关部门名下的子项,批件继续有效,实施主体调整为梓山建投。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范围等以批复同意的可研报告为准。
本实施方案由旌德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