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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1-11-25 16:51
  • 发布文号

    旌教〔2021〕75 号
  • 关键词

    全民 健身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来源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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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
  •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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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旌德县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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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旌德县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旌德县财政局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旌德县林业局

2021年11月24日

 

 

旌德县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号555号)、《安徽省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皖体办〔2021〕34 号)、《宣城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教秘〔2021〕4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我县现有体育场地448个,体育场地面积27.8万平方米。其中,足球场地6块,全民健身路径152个,健身步道4个,体育公园1个。“十三五”期间,人均场地面积从1.25平方米增加到2.22平方米。

目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和健身设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群众“健身去哪儿”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主要表现为:一是总量不足。人均场地面积仅仅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户外运动基础设施存在较大缺口。二是结构不优,布局不充分不平衡,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明显。尤其缺少群众身边举步可就的健身设施。三是载体不新,健身设施种类较为单一,与自然、生态空间相融合的设施较少,智能化程度较低。四是质量不高,部分设施陈年老旧,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利用率低。五是社会力量参与不充分,投资主体单一,专业运营管理缺乏人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健康旌德发挥积极作用。

(二)建设目标

全民健身设施更加便利可及,有效供给扩大,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有效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需求。到2025年,新增健身设施面4.8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全县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1.1块。

三、建设任务

(一)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

推进我县体育设施体系建设,加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社区足球场地建设,补齐全民健身设施短板。改扩建体育公园1个,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新建健身步道6.5公里以上,逐步建立覆盖全域的步道体系;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1个以上,新建改扩建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1个以上,进一步提高覆盖率;新改建社会足球场6个;新建室内滑雪馆1个;完成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6个;新增配置智能健身器材等智能设施设备的智慧健身设施1处以上;新建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1个;新建或提质改扩建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10个以上;新建城市绿道10公里;加强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县、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

(二)优化健身设施布局

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和综合平衡全民健身场地空间需求,优化全民健身设施区域空间布局,推动区域内健身设施均衡分布。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推动健身设施建设与社区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相衔接,优先在覆盖人口较多、供需矛盾突出的社区增建健身设施。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

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建设举步可就的全民健身设施。重点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严格落实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标准。新建居民小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社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实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档升级、更新换代,并向农村居住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安置居住点延伸。针对青少年、老年人群、残疾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特点,增建相应的健身设施,满足全年龄段、全人群健身需求。

(三)提升全民健身设施使用和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场馆运营管理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及运营。加强全民健身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提升全民健身设施智能化水平。推进公共体育场馆社会化、专业化运营。鼓励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筛选运营团队,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提高运营效率。

提升全民健身设施开放和服务水平。落实好国家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公共体育场馆绩效管理方式。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规范有序开放工作。鼓励全县企事业单位开放现有健身场地设施,通过发放体育消费券等方式支持商业性体育场馆、民建民营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

推动体育场馆多元运用和安全管理。统筹体育和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设施建设,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维修和日常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演练工作,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县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的作用,成立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作小组,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发改、教体、财政、自然资源规划、住建、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储备、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合力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二)拓展经费来源渠道

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设施经费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建设资金,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商业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企业债券、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资金渠道,解决建设项目资金。

(三)加强督查考核

此项工作已列入市对县市区政府体育设施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及体育强县考核内容,县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强督查,确保计划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