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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1-06-16 16:09
  • 发布文号

    旌政人〔2021〕7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来源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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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蒋薇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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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91

关于蒋薇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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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蒋薇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丰诚同志任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冯啟辉同志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蒋晓龙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免去秦爱华同志的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汪锦生同志的县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方惠同志的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时鹏同志的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免去汪效晖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旌德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