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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101-00194
  • 组配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1-01-04 11:21
  • 发布文号

    政办〔2020〕100号
  • 关键词

    燃放烟花爆竹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来源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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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浏览次数

    2179

关于印发《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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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和驻旌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30日



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我县城区自2020年12月1日零时起施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放)。为扎实做好禁放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降噪音、促环保、保安全、树新风”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总目标,本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为主、齐抓共管”的思路,坚持宣传发动在先、依法告知在先、教育规劝在先、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在先,宣传教育与依法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清查堵控,严厉执法查处,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禁放区内烟花爆竹“零响声”。

二、禁放区域和时间

根据《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东至原县垃圾填埋点、八宝山山岗(含八宝山、后妃岭公墓)、公山山岗、小汶里山岗、安庆岭山岗临近城区内、孙家滨(含三益酱菜厂);南至旌白路58号、梓山山岗以北、一水厂、老供电局、河东巷、南长岭(S207线与原S217线交叉路口);西至西迁S207线(含高铁站);北至西迁S207线与G330线交会处(含徽水岸小区和新文科政府安置区)至G330线以南与原县垃圾填埋点交会路段(具体区域以县政府公告的区域图为准)。

根据城市发展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需要,县政府可以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界限,并向社会公布。

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全年禁止燃放任何品种烟花爆竹。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

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宣传方案,深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禁放范围内的旌阳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足够力量巡查劝导,有效落实禁放措施。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实行重点巡逻管控,严格查处违规燃放行为,特别是在2021年2月8日(小年)、2月11日—12日(除夕—初一)、2月26日(元宵节)等4个高峰管控节点时段,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固化经验长效治理。按照禁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目标,总结固化高峰期管控时段工作经验,以社会治理网格化为主要手段,实现城区禁放工作高峰期和平峰期的无缝对接,努力形成人人支持禁放、人人参与禁放的社会氛围,推动禁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禁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禁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名单见附件),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具体负责禁放工作的协调和整体推进。旌阳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具体负责。

(二)切实提高认识。城区烟花爆竹禁放,事关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整体形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主动性和自觉性,迅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切实加强对本单位禁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动员机关干部职工带头禁放,发挥表率作用。

(三)营造浓厚氛围。利用标语、横幅、LED显示屏和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站、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放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公德意识、自律意识。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滚动刊播相关法律法规和禁放工作开展情况,曝光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形成全民支持、配合、参与禁放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明确职责任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本方案中明确的分工和职责,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协作、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禁放工作开展。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或有死灰复燃现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人员名单   

2.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