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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0-12-15 16:40
  • 发布文号

  • 关键词

    滥建乱葬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来源

    旌德县殡葬整治工作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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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集中管控滥建乱葬行为的通告
  • 内容概述

  • 浏览次数

    509

关于集中管控滥建乱葬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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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乡规划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即日起,对“三线六区一园”区域内滥建乱葬行为进行集中管控(三线:国、省、县、乡道公路主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内、高铁沿线、县内主要河流沿线;六区:居民住宅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一园:城市公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三线六区一园”可视范围内新建墓穴、翻新扩建旧坟和安葬遗体,其他区域严禁翻新扩建墓穴或未备案私自建墓。违反上述行为的,由各镇责令限期改正,违建设施依法拆除。

二、全县所有村(居)民确有安葬需求的,由村(居)委会引导到本村(居)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对本村农村公益性公墓未建成,因新增遗体确需建墓的,实行备案制度,经镇政府、村(居)委会备案后,在村(居)委会监管下施工建造,单穴占地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穴占地不得超过6平方米,墓高不得超过1.2米。

三、旌阳镇五个城市社区(北门社区、南门社区、河东社区、新桥社区、瑞市社区),居民有安葬需求的一律进入凤形山和南长岭公墓安葬。

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重要意义,自觉执行集中管控滥建乱葬行为相关规定,并积极劝阻和举报滥建乱葬违法行为。对举报情况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300元奖励,举报同一违规行为的,只奖励最早举报人,不予重复奖励。

五、举报电话:0563-8603870。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旌德县殡葬整治工作领导组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