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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131313113213/202009-00214
  • 组配分类

    县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0-09-21 17:42
  • 发布文号

    旌政〔2020〕50号
  • 关键词

    征收 土地 方案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来源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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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旌德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 内容概述

  • 浏览次数

    1659

旌德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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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现将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旌德县2019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土地的机关、文号、时间和批准用途

1、批准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皖政地(增减挂钩)2020〕113号;

3、批准时间:2020年6月2日;

4、批准用途: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1、所有权人:旌阳镇北门社区、瑞市社区、河东社区,版书镇江坑村、版书村,白地镇白地村;

2、位置:旌阳镇北门社区、瑞市社区、河东社区,版书镇江坑村、版书村,白地镇白地村境内,具体位置见勘测定界图;

3、地类、面积:旌阳镇北门社区征收土地面积2.631公顷,其中农用地2.631公顷(耕地2.1366公顷);旌阳镇瑞市社区征收土地面积2.3955公顷,其中农用地2.3955公顷(耕地1.5128公顷);旌阳镇河东社区征收土地面积1.6333公顷,其中农用地1.1288公顷(耕地1.1288公顷),建设用地0.5045公顷;版书镇江坑村征收土地面积3.7021公顷,其中农用地3.6725公顷(耕地3.6072公顷),建设用地0.0296公顷;版书镇版书村征收土地面积0.0905公顷,其中农用地0.0905公顷;白地镇白地村征收土地面积2.2994公顷,其中农用地2.2994公顷(耕地2.2994公顷)。

三、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待新修正《土地管理法》要求实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后,按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新标准落实补偿。旌阳镇北门社区、瑞市社区、河东社区为一类区,农用地:土地补偿费12600元/亩,安置补助费27000元/亩,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每亩9000元、安置补助费每亩10800元;版书镇江坑村、版书村,白地镇白地村为二类区,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每亩11900元、安置补助费每亩25500元,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每亩8500元、安置补助费每亩10200元。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执行《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旌德县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宣政秘〔2020〕25号)。

四、其他事项

1、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被征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对被征收土地正式实施征收,临时抢栽、抢种的青苗、苗木,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及其他临时改变土地用途的,一律不予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扰。

3、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旌德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