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政策文件>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602-00110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程序开展】《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2-12 发布日期: 2026-02-12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602-00110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程序开展】《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2-12
发布日期: 2026-02-12
【程序开展】《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6-02-12 09:20 来源:旌德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公众参与

2025年11月,县公安局组织《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起草工作,2025年12月9日通过县政府协同办公系统向旌阳镇、旌德经开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2条,均已采纳。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23日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征集链接为(https://www.ahjd.gov.cn/InCollect/show/2182/page_1.html)。

二、专家论证

关于《旌德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属于非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未开展专家论证。

三、合法性审查

2026年1月26日,县司法局针对《规定》出具合法性审査意见。

四、集体讨论

2026年2月9日,提请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