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旌德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清单》《旌德县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旌德县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旌德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清单》涵盖23家单位、32个领域,《旌德县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中,从轻处罚清单涵盖8家单位、11个领域,减轻处罚清单涵盖4家单位、5个领域,《旌德县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涵盖21家单位、29个领域(详见附件)。《清单》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政策执行,《清单》未涵盖的领域,以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上级部门文件规定为准。清单实施动态调整,执法部门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反馈至县司法局。
附件:1.《旌德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清单》
2.《旌德县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3.《旌德县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
旌德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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