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会主题:政府采购
二、发 布 单 位:旌德县财政局
三、发布会时间:2025年9月24日
四、发布会地点:县政府7楼会议室
五、发布会出席人员: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胡志建
发布人:胡志建
主持人:汪红潮
六、参加媒体:旌德广播电视台、《今日旌德》、旌德政府网、旌德先锋网、旌德新闻网、旌德发布、“微旌德”公众号
政府采购工作,关乎财政资金的高效利用与公共利益的切实保障,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构成了政府采购活动的核心法律基石。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方式、程序,乃至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各个环节。就拿采购主体来说,我县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在采购方式上,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的适用条件与操作流程,均有细致且明确的要求,目的就是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实现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目前我县政府采购实行的是省财政厅2024年版目录,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现集中采购目录在省域范围相对统一,今年省财政厅在2024年版目录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下面,我对修订后即将实施的2026年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行重点解读。
一、修订背景与原则
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省财政厅依据财政部《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指引(2020年版)》等文件,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对2024年版目录进行修订,形成了2026年版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始终坚守四大重要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严格以《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为核心依据,全面落实财政部指引要求,确保采购活动于法有据。
二是科学合理。分级管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优化集中采购目录品目,科学设定框架协议采购品目,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是效率与效益并重。扩大框架协议采购适用范围与全省联动范围,提高集采目录内相关品目金额标准,在保障采购质量的同时,提升采购效率。
四是公开透明。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省直预算单位、市县财政部门、代理机构等各方意见,确保修订全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二、主要变化内容
(一)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调整
对于我们县级单位而言,货物、服务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这一调整意义重大,意味着在此额度以下的采购项目,我县的预算单位在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上拥有了更大的自主空间。工程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维持60万元不变。此次调整与长三角其他省市标准对标,既降低了行政成本,又为我县预算单位在小额零星多频次采购工作中提供了更多便利,有助于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二)集采目录品目优化
1、提高采购限额。除备注为框架协议或无备注的品目(专用车辆)外,其他备注预算金额的品目金额标准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实现了集采目录与分散限额对政府采购范围界定的统一。这一调整使我县在执行政府采购工作时,标准更加清晰明确。
2、合并品目。将“A3黑白打印机”“A4黑白打印机”“A3彩色打印机”“A4彩色打印机”4个品目合并为“打印机”品目。这一举措降低了我县采购人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的难度,减少了预算调剂的情况发生。
3、新增品目。新增“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品目,并以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开展采购。这一变化将有助于我县相关部门更高效地获取专业的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同时也减轻了预算单位的采购负担。
(三)框架协议采购拓展
1、增加适用品目。新增“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4个适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品目,使适用框架协议采购的品目总数达到14个。这为我县各单位在这些品类的采购上提供了更便捷、高效的采购方式选择。
2、增加全省联动征集品目。在现行3个全省联动品目的基础上,新增“复印机”“A3彩色打印机”“乘用车”“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5个品目。通过全省联动,我县各级各部门在这些品目的采购上,可以享受到更广泛的资源和更优惠的价格。
3、明确适用范围。框架协议仅适用于单笔采购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零星采购,从源头上保障了采购过程中的竞争充分性,确保能获取最优价格和规范标准。
4、采购方式补充。以框架协议采购为主,对于框架协议采购不能满足需求的零星采购项目,以网上超市作为补充。这一补充方式为我县各单位的零星采购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
三、对我县政府采购工作的影响
2026年安徽省集采目录的调整,将给我县的政府采购工作带来诸多积极影响。一方面,采购效率将得到显著提升,采购成本进一步降低,财政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有助于我县各单位更高效地完成采购任务,将资金更好地运用到各项工作中。另一方面,通过明确采购标准和范围,加强监管力度,我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将得到进一步规范,营造出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这不仅有利于本地企业的发展,也将吸引更多优质供应商参与到我县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来,促进我县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下一步,县财政部门将通过转发上级政策文件,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新政策知晓度。同时,严格执行新版目录及标准,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细化措施,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媒体朋友们,政府采购工作与我县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及公共利益息息相关。希望大家能够持续关注2026年安徽省集采目录在我县的实施情况,加强宣传和监督,共同推动我县政府采购工作迈向新的高度。
问题1: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购买未达到采购限额的乘用公务车,如何采购?
答:在2026年安徽省集采目录的相关规定下,购买未达采购限额的乘用公务车,需遵循以下流程:
一是审批手续。向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在编制限额内且符合“新能源优先”政策,提交《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表》。
二是采购方式。优先用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登录“徽采云”平台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直接沿用约定条款;若需求特殊,可通过网上超市或询价方式补充采购,确保透明可追溯。
三是后续管理。履约验收时核对车辆配置与服务,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并将车辆信息录入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
问题2:2026年集采目录将原来4个打印机细分品目合并为“打印机”品目,这对我县预算单位来说,在编制采购预算和执行采购时,能带来哪些便利?
答:您关注的打印机品目合并问题,正是目录优化中 “减轻基层负担” 的关键举措。一方面让预算编制更简单。无需再区分 4 个细分型号,按 “打印机” 大类编预算,后续可灵活调整型号,不用走预算调剂流程,节省时间。另一方面使采购执行更灵活。“打印机” 纳入框架协议采购,预算单位登录“徽采云”平台“框架协议供应商库” 中选择,无需单独组织采购。1-2天就能完成,比以往快1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