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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简明问答】《旌德县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8-12 发布日期: 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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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简明问答】《旌德县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8-12
发布日期: 2025-08-12
【简明问答】《旌德县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12 18:18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1、问:什么是保障性住房?

答: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限制处分权利,以保本微利价格,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配售并且实施封闭管理的配售型住房。开发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相关工作,住建部门负责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计划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其他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问: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是哪类群体?

旌德县城区内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为:家庭无自 有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集体土地房屋除外)建筑面积不超 过2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3、问:保障性住房保障怎么申购?

答:保障性住房以居民家庭为单位申购,申购家庭须确定1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购人,申购家庭中未成年子女已作为家庭成员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今后符合单独申请条件的,可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4、问:保障性住房保障配售程序是什么?

答:(一)制定配售方案。开发经营管理单位根据房源供应情况制定配售方案。

(二)发布配售公告。开发经营管理单位发布配售公告,内容包括项目情况、户型及房源数量、准入条件、销售价格、登记方式、选房办法等。

(三)购买资格审核。申购家庭根据配售公告规定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开发经营管理单位对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核。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开发经营管理单位初核后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购房资格。

(四)公开选房。开发经营管理单位根据审核通过名单,通过公开方式进行选房。

(五)申购家庭选定房源后,与开发经营管理单位签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合同中载明保障性住房、不得上市交易等内容。

5、购买保障性住房后,可以提出回购申请吗?

答:购房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出回购申请:

一是因购房家庭工作变动等原因离旌的;二是其他确需退出的情形。

申请回购的保障性住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无贷款、无抵押、无租赁、未设立户口及居住权、无法律纠纷;

(二)未改变居住用途、房屋结构无拆改、设施设备无缺失;

(三)水、电、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等公共事业费用和 物业服务费用已结清。

解读机关: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吴延峰

咨询电话:0563-860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