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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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506-0001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6-13 发布日期: 2025-06-13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506-00018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6-13
发布日期: 2025-06-13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13 15:40 来源:旌德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丁磊等11位代表: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区交通标识、红绿灯设置,提高通行效率” 的议案收悉。你们精准指出了道路标识、红绿灯设置及借道通行等关键问题,建议非常中肯且具有针对性。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管大队根据相关职责开展调研并推进相关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道路标识磨损或缺失等问题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条第四款“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市容)等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城市道路、桥梁、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督城市道路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单位依职责做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的规定,上述问题应当由县住建部门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我局交管大队将向县住建部门通报相关建议,并积极协调参与排查、巡检等相关工作。

二、关于红绿灯故障和红绿灯时长设置等问题

旌德城区地域面积较小,城区主要系“二横二纵一环”网络状的主干道系统。“二横”从北至南依次为江村大道、和平路;“二纵”从西至东依次为城西路、城东路;“一环”由和平路、城西路、城东路和江村大道构成的内环线。受建设和地形条件限制,现有道路网主、次、支路的实施级配不合理,次干道、支路所占比例极少,除江村大道、解放北路外,未进行非机动车路网规划,非机动车常常在机动车道上穿行,严重影响了道路的通行能力。

目前住建部门在城区主要交叉路口建设20套红绿灯,红绿灯设备维修、维护由交管大队保障,但因节假日配件厂家休息、配件快递配送时长、恶劣天气等情况不能立即修复,交管部门及时使用移动红绿灯暂时代替。目前,建立了红绿灯故障快速响应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监控红绿灯运行状态。一旦发生故障,维修人员必须半小时内到达现场,确定故障原因,及时安排修复。

一般情况下,交叉路口红绿灯设置应当兼顾通行效率和安全原则。实际上,具体针对信号灯时长的设置,各个方向交通参与者均存在冲突和矛盾,特别是在十字交叉路口同时设置“机(机动车)非(非机动车)分离”的交叉路口,车车、人车之间冲突点更多,必须全面综合统筹考虑。否则,一个方向绿灯时间长,另一个方向红灯时间相应延长,满足一方,必然不能同时满足另一方。因此,在某个方向单方面延长绿灯时长,未必能妥善解决短暂的拥堵问题。

我局交管大队一直密切关注并采取民警现场指挥等措施来缓解拥堵矛盾。目前江村大道与滨河东路、江村大道与环城东路、城西路与三溪路等交叉路口的红绿灯,已在上下班高峰和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调整了配时。交管大队也将进一步深入调研,力争更科学合理地设置相应时段的红绿灯时长。

三、关于城区交通管理借道通行等问题

“借道通行”是指行人在没有划设人行道的道路上通过车行道,车辆在转弯、会车、超车、掉头、停车时驶入其他道路,包括机动车变更车道、驶入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通行的统称。但如果是借用相邻导向车道,这种情形在我县城区红绿灯路口存在安全隐患。我县城区道路沿线商业集中、居民小区密集,道路交通流量大,部分交通路口特别是交通高峰期交通拥堵现象存在。然而,由于城区道路相对较窄,大部分城区道路同方向只有一条车行道(城区的几条主干道,同方向也仅有二条车行道)。为缓解通行压力,很多路口同一车道设置了两个方向的导向车道线,部分道路临近路口设置了三条导向车道。两个导向车道的路口,如在左转和直行同时放行时,经常出现左转车辆与对向直行车辆发生冲突,车流量不大时,矛盾还不明显,而上下班高峰、学生上下学期间车流量大时,极易在路口形成左转车辆和对向直行车辆通行矛盾。截至目前,我县城区道路尚未出现较为严重的车辆拥堵情形。

为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多年以来,交管大队科学研判,合理部署,一直实行“高峰岗”机制,适时进行疏导,确保路口有序畅通,并持续强化“护学岗”工作。

四、关于交通安全宣传等问题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是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保障交通安全、促进文明交通的手段之一。交管大队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下一步,交管大队将继续深化对外宣传,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如在以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等“七进”方式开展宣传工作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设置交通事故宣传展板、粘贴交通安全宣传画册、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举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发放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等,加强宣传工作。通过网络论坛、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社会电子屏幕不断发布或播放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和警示语。同时民警在日常路面巡查纠违中,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责任制,履行下列道路交通安全防范义务:教育本单位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对本单位专职机动车驾驶人行车安全的考核制度。我们希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组织能落实安全规范准则,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我们呼吁所有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广大驾驶员,要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努力,不断优化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为市民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答复单位:旌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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