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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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82R/202506-00016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8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6-13 发布日期: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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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8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6-13
发布日期: 2025-06-13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8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13 15:37 来源:旌德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吴金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篁嘉园区东外环路增加红绿灯”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了篁嘉园区东外环路的背景情况并进行了问题分析,且提出了设置红绿灯、减速带、“让行”警示标志等建议,非常中肯。经县领导批转我局办理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交管大队根据相关职责,进行调研和论证。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条第四款“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市容)等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城市道路、桥梁、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督城市道路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单位依职责做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的规定,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包括红绿灯、减速带、警示标志等设置应当由县住建部门规划、设计、建设。另外,城市道路交叉路口红绿灯设施的设置应当科学、合理,一般情况下要考虑路段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相交叉的道路等级、平面交叉路口间距、交通事故等情况。

我局交管大队经过调研,认为您提案中所述篁嘉园区东外环路相关交叉路口,在路段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相交叉的道路等级等方面,尚有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增设红绿灯的必要性,且该路线部分路段目前已采取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等措施,另外,在经八路与篁嘉大道交叉路口设置了临时红绿灯。我局交管大队将密切关注该路口道路交通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交通事故等情况,积极调研和论证,适时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建议增设或完善该路口红绿灯和设施。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也是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保障交通安全、促进文明交通的手段之一。我局交管大队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一直以来,我局交管大队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如在以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等“七进”方式开展宣传工作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设置交通事故宣传展板、粘贴交通安全宣传画册、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举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发放交通安全知识读本等,加强宣传工作。同时还通过网络论坛、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社会电子屏幕不断发布或播放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和警示语。另外,我局交管大队民警在日常路面巡查中,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车辆驾驶人进行查处时,也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其实,包括宣传教育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是全社会范畴的职责。《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责任制,履行下列道路交通安全防范义务:教育本单位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对本单位专职机动车驾驶人行车安全的考核制度。我们希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组织也能适度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同时我们呼吁所有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广大驾驶员,要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我们感谢您对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努力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答复单位:旌德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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