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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115/202501-00068 组配分类: 政策性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名称: 关于调整部分社救对象定期定量救济标准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1-06 发布日期: 2025-01-06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115/202501-00068
组配分类: 政策性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名称: 关于调整部分社救对象定期定量救济标准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1-06
发布日期: 2025-01-06
关于调整部分社救对象定期定量救济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6 16:50 来源:旌德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宣城市财政局 民政局<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救济标准的通知>(财社201298号)文件要求,决定调整部分社救对象定期定量救济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已经享受民政定期定量救济的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40%救济和农救对象。

二、救济标准

精简退职的老职工、40%救济、农救对象的救济标准调整为641元/月·人。

三、调整时间

以上救济标准从2025年1月起执行。

希接通知后,按有关规定做好资金核发工作。

 

 

 

旌德县民政局                      旌德县财政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