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白地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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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10629/202504-0010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白地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白地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白政〔2025〕16号
生成日期: 2025-04-28 发布日期: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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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白地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白地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白政〔2025〕16号
生成日期: 2025-04-28
发布日期: 2025-04-29
关于印发《白地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9 08:39 来源:旌德县白地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白地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

现将《白地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4月28日

 

 

 

 

 

白地镇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力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卫生院、养老院、学校、儿童福利院、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地下经营场所等。

(二)工贸企业。主要包括企业生产厂房、仓库以及“厂中”“园中园”。

(三)低设防区域。主要包括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场所、“九小场所”等。

(四)群众重点关切领域。主要包括违规动火作业、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高层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等。

整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范围。

二、时间和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5月9日)。各村民委员会和镇直部门(以下简称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前期开展的相关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风险,聚焦四大类场所,全面组织开展摸排,建立工作台账。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10日至6月6日)。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单位场所开展安全检查,严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整改难度较大的,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推动部门齐抓共管。

(三)巩固提升阶段(6月7日至6月30日)。各村、各部门要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消除各类重大火灾隐患。同时,针对问题隐患,综合采用建章立制、加大投入、科技赋能等手段,从根本上促进全镇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整体提升。

三、工作举措

(一)立即摸清底数。各村、各部门要对照整治范围,立即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排查范围的四大类场所基本情况。各村、各部门要按照行业部门检查指南(附件),逐项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并实行立查立改、边查边改,集中消除一批火灾隐患特别是高风险重大火灾隐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难以立即整改的,予以关停。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村民委员会是此次专项行动直接责任主体,各村要立即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专题分析研判,找准最不放心、最不托底、有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区域或场所,因地制宜,部署安排本地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采取“划分网格、分片包干”做法,组织村委工作人员开展排查,常态化开展群租房、“三合一”、“九小场所”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上报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三)强化行业监管。镇直各部门是此次大整治行动的主管责任主体,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对行业监管领域积极担当作为、主动靠前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坚决消除隐患、盲区和漏洞。其中,经济发展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安派出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行业领域内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场所底数、隐患、整改“三清单”,登记上账、分类施策、闭环管理、逐一销账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抓好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上述行业领域之外,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没有明确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由各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各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舆论氛围。要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教育引导群众增强防火意识,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素质。要积极引导群众、依靠群众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广泛征集群众身边消防安全隐患线索。

(五)强化责任追究。对专项行动中消极应付、工作不力、进度迟缓、弄虚作假的,各村、各部门要严格依纪依规追究责任。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从严倒查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村、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要纪实备查,对应该发现的隐患没有发现的,或发现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予以倒查追责;因此引发火灾事故的,从严倒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