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职能部门:
根据安徽省2024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省局组织开展了醇基液体燃料等38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醇基液体燃料、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车用汽油、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车用柴油、防火门、棉服装、羊毛衫、羽绒服装、沙发、弹簧软床垫、地板(含实木、复合)、人造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食品过度包装、家用太阳能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电冰箱、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动洗衣机、吸油烟机、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湿巾、燃气用调压器、消火栓、灭火毯、洒水喷头、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消防接口、电热暖手器、电热毯、室内加热器、校服、电动自行车、防火涂料、热轧光圆钢筋、烟花爆竹、钢丝绳等38种90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75批次(具体抽查结果详见附件)。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醇基液体燃料。本次抽查15批次产品,均在流通领域(实体店),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二)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本次抽查30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1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17批次,流通领域(电商)12批次,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三)车用汽油。本次抽查216批次产品,其中流通领域(实体店)214批次,生产领域2批次,抽查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馏程、硫含量、胶质含量、抗爆性、甲醇含量、氧含量、其他有含氧化合物含量。
(四)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本次抽查10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1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6批次,流通领域(电商)3批次,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五)车用柴油。本次抽查40批次产品,均在流通领域(实体店),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凝点、冷滤点、十六烷指数、密度、多环芳烃含量。
(六)防火门。本次抽查5批次产品,均在生产领域,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七)棉服装。本次抽查30批次产品,其中流通领域(实体店)27批次,流通领域(电商)3批次,抽查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八)羊毛衫。本次抽查20批次产品,其中流通领域(实体店)18批次,流通领域(电商)2批次,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九)羽绒服装。本次抽查40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2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34批次,流通领域(电商)4批次,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十)沙发。本次抽查12批次产品,均在生产领域,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十一)弹簧软床垫。本次抽查12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10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2批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十二)地板(含实木、复合)。本次抽查6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3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3批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十三)人造板。本次抽查25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20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5组,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十四)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本次抽查18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15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3批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十五)食品过度包装。本次抽50批次产品,其中流通领域(实体店)38批次,流通领域(电商)12批次,抽查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包装空隙率。
(十六)家用太阳能热水器。本次抽查12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10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2批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十八)储水式电热水器。本次抽查6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2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3批次,流通领域(电商)1批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十九)电冰箱。本次抽查15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10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2批次,流通领域(电商)3批次,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储藏温度。
(二十)房间空气调节器。本次抽查15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11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2批次,流通领域(电商)2批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二十一)家用电动洗衣机。本次抽查12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8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2批次,流通领域(电商)2批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二十二)吸油烟机。本次抽查6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1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4批次,流通领域(电商)1批次,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
(二十三)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本次抽查50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30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15批次,流通领域(电商)5批次,抽查发现1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熔断器、充电参数、端子骚扰电压、骚扰功率。
(二十四)湿巾。本次抽查20批次产品,其中流通领域(实体店)18批次,流通领域(电商)2批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二十五)燃气用调压器。本次抽查15批次产品,均在流通领域(实体店),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结构、调压静特性、耐冲击性。
(二十六)消火栓。本次抽查10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2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8批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二十七)灭火毯。本次抽查5批次产品,均在流通领域(实体店),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材料性能。
(二十八)洒水喷头。本次抽查10批次产品,均在流通领域(实体店),抽查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密封结构要求、流量系数。
(二十九)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本次抽查8批次产品,均在流通领域(实体店),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三十)消防接口。本次抽查10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3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7批次,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基本尺寸。
(三十一)电热暖手器。本次抽查12批次产品,其中流通领域(实体店)6批次,流通领域(电商)6批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三十二)电热毯。本次抽查6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1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5批次,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结构。
(三十三)室内加热器。本次抽查6批次产品,其中流通领域(实体店)4批次,流通领域(电商)2批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三十四)校服。本次抽查100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35批次,流通领域65批次,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
(三十五)电动自行车。本次抽查10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3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7批次,抽查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
(三十六)防火涂料。本次抽查8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7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1批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三十七)热轧光圆钢筋。本次抽查5批次产品,均在生产领域,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三十八)烟花爆竹。本次抽查25批次产品,均在流通领域(实体店),抽查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标志项目、结构与主体稳定性。
(三十九)钢丝绳。本次抽查10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6批次,流通领域(实体店)4批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整改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迅速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开展整改复查和依法查处等工作,形成“闭环”监管。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依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对于抽查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各地要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对本次抽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各地要通过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等方式,主动帮扶企业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