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 年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关于2025年宣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参与商户
参与商户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商户。
2.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能够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 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 票的能力;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具有完善的进货、销售、回 收管理台账。
4.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回收企业 参与回收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并已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或取得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2.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手续。
3.具有与老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规模相匹配的人员、设施 设备;对拆卸产生的各类产物和固体废弃物应分类贮存,废铅酸 蓄电池、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锂离子蓄电池的贮存场所应采用实体隔墙与其 他区域分隔,并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器等。
4.与具备废铅酸蓄电池利用资质的企业和锂离子蓄电池综 合利用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确保老旧蓄电池规范处置。
5.具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详细记录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 蓄电池数量、种类、处理等信息,做到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 来源、去向可查询。
6.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制度健全。
二、申报材料
(一)参与商户
参与商户应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1.参与商户报备表(附件 2);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有多个 门店的需提供各门店营业执照;
3.宣城市内实体门店照片(门头+内部照片各 1 张)、门店 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
4.银行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
5.财务会计制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2025 年新成立的商户提供成立以来的月度财务报表;
6.2024 年四季度纳税相关凭证,2025 年新成立的商户提供 成立以来纳税相关凭证;
7.具有完善的进货、销售、回收管理台账相关支撑资料;
8.信用安徽网站下载企业信用报告或公开信用信息查询截 图;
9.商户与参与本次活动的回收企业签订的回收协议;
10.参与商户承诺书(附件 4)。
(二)参与回收企业 参与回收企业应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1.参与回收企业报备表(附件 3);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
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4.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手续资料;
5.符合申报条件第 3 项要求的相关支撑资料;
6.与具备废铅酸蓄电池利用资质的企业和锂离子蓄电池综 合利用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合作企业资质有关资料;
7.信息化管理系统相关证明材料;
8.信用安徽网站下载企业信用报告或公开信用信息查询截 图;
9.企业相关管理制度;
10.参与回收企业承诺书(附件 5)。
三、申报流程
1.参与商户和回收企业自主向营业执照注册地商务主管部 门提交相关资料;
2.我局会同属地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初审通过的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3天);
3.公示无异议后,原则上每月15-17日将推荐函、联审、公示材料(纸质盖章版1份)及参与商户和回收企业材料(纸质盖章版1份+电子扫描件1份)报送至市商务局;
4.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对资料进行审核并征求市发展改革、 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复审通过后报省商务厅 并同时提供省服务平台,由省服务平台对接商户做好入驻工作。
附件1::2025年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附件2:参与商户报备表
附件3:回收企业报备表
附件4: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商户承诺书(供参考)
附件5: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回收企业承诺书(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