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要求,现将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资金基本情况
(一)省级资金下达情况
2024年12月19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328号),预拨63万元用于受灾群众补助。
(二)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按照省级资金使用要求,12月24日,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印发旌德县2024-2025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该笔资金进行分配,分配给10个镇。其中旌阳镇12.6万元、版书镇4.8万元、俞村镇7.4万元、云乐镇4.4万元、蔡家桥镇10万元、三溪镇6万元、兴隆镇8万元、孙村镇1.9万元、庙首镇5.2万元、白地镇6.7万元。
二、资金支出情况
(一)资金投入使用进度
该笔资金分配后,县财政局按照资金拨付要求于1月底前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各镇。各单位按照要求,召开了专项会议研究,及时开展资金分配工作。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分配科学性:根据2024年冬春期间全县受灾情况,拟定资金分配方案。
下达及时性:在上级资金下达后,第一时间研究分配方案,收集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拨付。
拨付合规性:严格按照上级资金安排文件中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经详细审核、拨付。
使用规范性:严格按照上级资金安排文件中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
执行准确性:项目资金均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及时拨付,不存在挤占、挪用等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省级资金下达之后均填写绩效目标表,并严格按照目标表开展资金拨付工作。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严格按照重大事项会议研究决定资金分配,通过转账方式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按照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等原则,完成了总体绩效目标。
1.冬春救灾资金下拨率:按资金使用要求,资金下拨完成率100%。
2.冬春救灾资金使用率:按资金使用要求,资金使用率100%。
3.时效指标合格率:专项资金均按要求完成拨付,符合要求。
4.经济效益指标:通过自然灾害资金补助的发放,使困难群众获得救助,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效果显著。
5.社会效益指标:通过自然灾害资金补助的发放,增加群众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6.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90%。
三、资金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在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宣城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一是严格程序,规范发放。资金到位后,县应急局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分配方案,会商财政部门后以财政、应急两部门联合发文分配资金。各镇召开党委会等会议对资金进行研究并以文件形式下达到村居。二是坚守底线,确保实效。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资金使用要求,规范使用流程,确保各项资金快速、准确、高效使用。三是加强监督,确保合规。认真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列出所需资料清单,要求各镇做好资料留存,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资金拨付文件要求,加强对各单位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督促做好资金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24年度)
|
资金名称
|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
中央主箮部门
|
应急管理部
|
省级财政部门
|
安徽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63万元
|
其中:中央补助
|
63万元
|
地方资金
|
万元
|
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1:通过及时足额下拨救助资金,确保受灾群众能够获得必要的口粮、饮水、衣被和取暖等基本生活物资,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
目标2:通过深入开展冬春救助工作,增强受灾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维护社会稳定。
|
目标3: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加快资金下拨进度,确保救助资金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并加强跟踪调度和实地督导,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效
|
指标
|
指
|
产
|
数量指标
|
指标1: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数量
|
≥4250人
|
标
|
出
|
质量指标
|
指标1:救助标准
|
人均≥ 130 元/人
|
|
指
|
指标1:冬春救助资金下拨率
|
100%
|
|
标
|
指标2: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率
|
100%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30天内资金下达率(&)
|
100%
|
|
|
指标2: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冬春救灾资金后发放至救助对象所需时间
|
发放资金所需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
|
社会效益
|
指标1: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冬春生活困难
|
妥善保障基本生活
|
|
|
指标
|
指标2:全省灾区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
|
≤1次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指标1:受灾群众投诉率
|
≤0.1%
|
|
满意度指标
|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要求,现将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资金基本情况
(一)省级资金下达情况
2024年12月19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1327号),预拨4万元用于受灾群众补助。
(二)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按照省级资金使用要求,12月24日,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印发旌德县2024-2025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该笔资金进行分配,分配给蔡家桥镇4万。
二、资金支出情况
(一)资金投入使用进度
该笔资金分配后,县财政局按照资金拨付要求于1月底前将项目资金拨付到蔡家桥镇。按照要求,蔡家桥镇召开了专项会议研究,及时开展资金分配工作。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分配科学性:根据2024年冬春期间全县受灾情况,拟定资金分配方案。
下达及时性:在上级资金下达后,第一时间研究分配方案,收集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拨付。
拨付合规性:严格按照上级资金安排文件中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经详细审核、拨付。
使用规范性:严格按照上级资金安排文件中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
执行准确性:项目资金均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及时拨付,不存在挤占、挪用等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省级资金下达之后均填写绩效目标表,并严格按照目标表开展资金拨付工作。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严格按照重大事项会议研究决定资金分配,通过转账方式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按照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等原则,完成了总体绩效目标。
1.冬春救灾资金下拨率:按资金使用要求,资金下拨完成率100%。
2.冬春救灾资金使用率:按资金使用要求,资金使用率100%。
3.时效指标合格率:专项资金均按要求完成拨付,符合要求。
4.经济效益指标:通过自然灾害资金补助的发放,使困难群众获得救助,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效果显著。
5.社会效益指标:通过自然灾害资金补助的发放,增加群众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6.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90%。
三、资金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在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宣城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一是严格程序,规范发放。资金到位后,县应急局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分配方案,会商财政部门后以财政、应急两部门联合发文分配资金。各镇召开党委会等会议对资金进行研究并以文件形式下达到村居。二是坚守底线,确保实效。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资金使用要求,规范使用流程,确保各项资金快速、准确、高效使用。三是加强监督,确保合规。认真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列出所需资料清单,要求各镇做好资料留存,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资金拨付文件要求,加强对各单位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督促做好资金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24年度)
|
资金名称
|
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
中央主箮部门
|
应急管理部
|
省级财政部门
|
安徽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4万元
|
其中:中央补助
|
万元
|
地方资金
|
4 万元
|
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1:通过及时足额下拨救助资金,确保受灾群众能够获得必要的口粮、饮水、衣被和取暖等基本生活物资,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
目标2:通过深入开展冬春救助工作,增强受灾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维护社会稳定。
|
目标3: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加快资金下拨进度,确保救助资金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并加强跟踪调度和实地督导,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效
|
指标
|
指
|
产
|
数量指标
|
指标1: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数量
|
≥270人
|
标
|
出
|
质量指标
|
指标1:救助标准
|
人均≥ 130 元/人
|
|
指
|
指标1:冬春救助资金下拨率
|
100%
|
|
标
|
指标2: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率
|
100%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30天内资金下达率(&)
|
100%
|
|
|
指标2: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冬春救灾资金后发放至救助对象所需时间
|
发放资金所需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
|
社会效益
|
指标1: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冬春生活困难
|
妥善保障基本生活
|
|
|
指标
|
指标2:全省灾区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
|
≤1次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指标1:受灾群众投诉率
|
≤0.1%
|
|
满意度指标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