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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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915616K/202504-00040 组配分类: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应急、救灾
名称: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绩效自评报告(84万元)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4-18 发布日期: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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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应急、救灾
名称: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绩效自评报告(84万元)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4-18
发布日期: 2025-04-18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绩效自评报告(84万元)
发布时间:2025-04-18 16:38 来源: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要求,现将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资金基本情况

)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2479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644),预拨24万元用于受灾群众补助。

(二)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按照中央资金使用要求,715日,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分配拨付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旌应急202439)对该笔资金进行分配,分配给10个镇。其中旌阳镇3万元、版书镇5万元、俞村镇1万元、云乐镇1万元、蔡家桥镇3万元、三溪镇3万元、兴隆镇2万元、孙村镇3万元、庙首镇3万元、白地镇3万元。

二、资金支出情况

(一)资金投入使用进度

该笔资金分配后,县财政局按照资金拨付要求于8月底前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各单位。各单位按照要求,召开了专项会议研究,及时开展资金分配工作。截止到1231日,该笔24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全部支付到位。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分配科学性:根据2024年防汛抗旱期间全县受灾情况,拟定资金分配方案。

下达及时性:在上级资金下达后,第一时间研究分配方案,收集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拨付。

拨付合规性:严格按照上级资金安排文件中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经详细审核、拨付。

使用规范性:严格按照上级资金安排文件中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

执行准确性:项目资金均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及时拨付,不存在挤占、挪用等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中央资金下达之后均填写绩效目标表,并严格按照目标表开展资金拨付工作。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严格按照重大事项会议研究决定资金分配,通过转账方式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统筹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进行救助,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及时打卡到户,维护社会稳定。完成了总体绩效目标。

1.应急资金下拨率:各单位按资金使用要求,用于转移安置群众、购置必要的食品、生活用品和设备等等支出完成率100%

2.账物一致合格率各单位提供的资料符合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合格率专项资金均30天内按要求完成拨付,符合要求

4.经济效益指标通过自然灾害资金补助的发放使困难群众获得救助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效果显著

5.社会效益指标通过自然灾害资金补助的发放,增加群众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6.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90%

三、资金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在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宣城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一是严格程序,规范发放。资金到位后,县应急局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分配方案,会商财政部门后以财政、应急两部门联合发文分配资金。各镇召开党委会等会议对资金进行研究并以文件形式下达到村居。二是坚守底线,确保实效。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资金使用要求,规范使用流程,确保各项资金快速、准确、高效使用。三是加强监督,确保合规认真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列出所需资料清单,要求各镇做好资料留存,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资金拨付文件要求,加强对各单位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督促做好资金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41231

安徽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生活救助)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4年度)
资金名称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中央主箮部门 应急管理部
省级财政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24 万元
   其中:中央补助 24 万元
         地方资金  万元
总体目标 统筹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进行救助,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及时打卡到户,维护社会稳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受灾群众总人次 ≥ 300
指标2:过渡期生活救助总人数 ≥ 669
指标3:抚慰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家属人次
指标4:受灾地区倒塌严损房屋恢复重建数量
指标5:受灾地区一般损坏房屋修缮数量
质量指标 指标1:应急救灾资金下拨率(% 100
指标2:救助标准 严格按照灾情数据分配,向受灾严重的重点地区倾斜,平均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
指标3:重建房屋质量
时效指标 指标130天内资金下达率(% 100
指标2:倒塌严损房屋重建完成时限
指标3:一般损坏房屋修缮完成时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1:灾区社会秩序 灾区社会秩序应稳定有序
指标 指标2:各省灾区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 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不超过5
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 指标1:受灾群众投诉率 受灾群众投诉率不超过0.1%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要求,现将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资金基本情况

)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24年7月9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644号),预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60万元,支持我县开展排危除险、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工作。

(二)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按照中央资金使用要求,715日,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分配拨付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旌应急2024〕39号)对该笔资金进行分配,分配给2个县直单位和10个镇共计12家单位。其中县住建局3万元,县教体局3万元、旌阳镇9万元、版书镇8万元、俞村镇4万元、云乐镇3万元、蔡家桥镇9万元、三溪镇9万元、兴隆镇8万元、孙村镇9万元、庙首镇9万元、白地镇10万元。

    二、资金支出情况

(一)资金投入使用进度

该笔资金分配后,县财政局按照资金拨付要求于7月底前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各单位。各单位按照要求,召开了专项会议研究,及时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截止到12月31日,该笔中央资金60万元项目建设已全部完工,资金全部支付到位。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分配科学性:根据2024年防汛抗旱期间全县受灾情况以及各镇、县防指成员单位应对水旱灾害情况,拟定资金分配方案。

下达及时性:在上级资金下达后,第一时间研究分配方案,收集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拨付。

拨付合规性:严格按照上级资金安排文件中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经详细审核、拨付。

使用规范性:严格按照上级资金安排文件中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

执行准确性:项目资金均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及时拨付,不存在挤占、挪用等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中央资金下达之后均填写绩效目标表,并严格按照目标表开展资金拨付工作。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严格按照重大事项会议研究决定资金分配,通过转账方式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按照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等原则,完成了总体绩效目标。

1.资金使用完成率:各单位按资金使用要求,用于排危除险、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支出,完成率100%。

2.账物一致合格率各单位提供的资料符合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合格率专项资金均按要求完成拨付,符合要求。

4.成本指标合格率各单位均严格控制项目成本,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达到最大。

5.经济效益指标通过开展人排危除险、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有效提升了基层抗水旱灾害能力,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使群众获得救助,效果显著。

6.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开展排危除险、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增加群众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7.生态效益指标通过开展排危除险、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工作,加大对生态环境的维护,减少水旱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推进可持续发展。

8.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开展排危除险、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工作,提升抵御水旱灾害能力,保障各类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不断提升抵御水旱灾害能力。

9.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98%。 

三、资金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在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宣城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一是严格程序,规范发放。资金到位后,县应急局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分配方案,会商财政部门后以财政、应急两部门联合发文分配资金。各镇召开党委会等会议对资金进行研究并以文件形式下达到村居。二是坚守底线,确保实效。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资金使用要求,规范使用流程,确保各项资金快速、准确、高效使用。三是加强监督,确保合规认真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列出所需资料清单,要求各镇做好资料留存,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资金拨付文件要求,加强对各单位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督促做好资金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4年度)
资金名称 2024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应急管理部
省级财政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市级财政部门 宣城市财政局 市级主管部门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资金
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60
其中:中央补助 60
地方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支持有关单位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相关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支出有关单位做好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相关工作
12个
质量指标 补助实施项目符合中央资金管理要求,项目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率 100%
项目实施期限 60天内
成本指标 项目经费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通过加强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及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抗风险能力 提升
社会效益
指标
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提升
生态效益
指标
减少因灾造成的环境破坏,加强环境修复 加强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对提升抵御洪涝灾害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的持续影响程度,推进可持续发展 提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灾区群众满意度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