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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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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970/202504-0000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孙村乡宏胜木材加工厂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4-16
发布日期:
2025-04-16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970/202504-0000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孙村乡宏胜木材加工厂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4-16
发布日期:
2025-04-16
旌德县孙村乡宏胜木材加工厂
发布时间:2025-04-16 00:00
来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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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旌林罚决字﹝2025﹞第003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责令改正及除害处理
处罚事由
经依法查明,旌德县孙村乡宏胜木材加工厂于2025年03月违反规定,利用安徽木竹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松树代加工开片材料用于小方材半成品加工、销售。经旌德县林业局林业植物检疫员洪明明、苏毅现场检验和鉴定,旌德县孙村乡宏胜木材加工厂未按规定的方式安全利用加工的马尾松半成品2496块,材积5.715立方米,折原木材积8.572立方米,全部为马尾松疫木。
处罚依据
《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第十八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旌德县孙村乡宏胜木材加工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256881329838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汪**
处罚结果
1、责令改正;2、罚款计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3、运至安徽省林鸣木业有限公司作除害处理。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4-16
处罚机关
旌德县林业局
地方编码
341825
备注
公示期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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