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目标1:为有需求的7岁以上儿童和成年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减轻残疾人负担,预计投入资金12.574万元。
目标2:通过残疾人“阳光家园”托养服务,为有需要的重度20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使用资金5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预算投入中央资金17.574万元,。实际使用16.36万元。资金未拨付完成原因:因2024年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个别儿童康复时间到2025年,2024年资金无法拨付,资金需结转至2025年拨付。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本部门成立了旌德县残联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建设的牵头、评价与监督。本部门内部控制机构开展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并实施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定《县残联财务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内容。对财务机构和职责、财务收支管理、社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本部门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集体决策,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组织实施《关于 2024 年实施 45 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努力提高救助标准,尽力扩大覆盖面。切实做好民生实事工作,资金按规定的使用办法专户专项使用,加强使用过程督查,截止报告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率为93%。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目标任务完成率:(1)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的比例指标值为≥85%,实际完成率≥85%。(2)残疾人“阳光家园”托养服务任务数20人,实际托养20人。2、完成及时性:7岁以上残疾儿童和成年残疾人得到的康复服务和残疾人“阳光家园”托养服务按时完成;3、完成质量:各个项目质量均达标;4、社会效益:较为明显改善救助对象生活状况,减轻患者家庭经济压力,维护社会稳定;惠残政策的落实,对形成社会助残扶残良好氛围起到积极作用。5、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通过随机电话访问,对社会公众、收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得到满意度为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组织实施《关于 2024 年实施 45 项民生实事的通知》,持续实施困难残疾人民生实事项目,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开展市对县目标管理考核项目,严格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广泛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已在政务网公开。项目实施效果较好,拟应用下一年度继续实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巡视巡查、审计和财会监督未发现问题。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旌德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