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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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708/202504-00069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告
名称: 关于召开清华园(旌德县2021-26号地块、2021-27号地块)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4-11 发布日期: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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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告
名称: 关于召开清华园(旌德县2021-26号地块、2021-27号地块)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4-11
发布日期: 2025-04-11
关于召开清华园(旌德县2021-26号地块、2021-27号地块)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1 15:42 来源: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清华园(旌德县2021-26号地块、2021-27号地块)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由旌德县宏承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为保障相关权益人对城乡规划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听取项目周边居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完善规划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之规定,我局决定召开清华园(旌德县2021-26号地块、2021-27号地块)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告知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1.时间:2025418日(星期五)上午10点

2.地点: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会议室。

二、听证人员的构成和范围

1.与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人员。

3.听证会主持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股负责人。

4.听证员、书记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表。

三、听证代表的身份及数量

1.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建设单位旌德县宏承置业有限公司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代理人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

2.参加本次听证会的项目利害关系人代表名额限定3名,由项目利害关系人自行申请。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数超过限定人数的,由利害关系人自行推举代表人,利害关系人未推举或无法推举代表的,由我局在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中按限定人数随机指定,其他人员可以参加旁听。听证申请须注明申请听证人员的身份(利害关系人代表或旁听人员)及联系方式并附房地产权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推举的代表还需提交推举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人员(住建局<城管局、房管中心>、规划局等有关县直单位、社区及旌阳镇相关负责同志)。

四、报名要求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人,请于417日下午5点30分前向我局国土空间规划设计中心提交报名登记(联系人:喻舟,电话:2265671)。

2.授权委托书须列明受委托人、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内容。

3.有书面证据的,会前向我局提交一式三份。

五、听证方式

1.听证参加人员确定后,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书,提交给听证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符合规定的参加听证活动。

2.听证以听证会的方式公开举行,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持,利害关系人、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人员参加。所有参加听证人员应按期参加听证,未按期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由听证记录员记入听证笔录。

六、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应做好听证会准备工作。

2、所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听从主持人的指挥。

3.利害关系人逾期未报名参加听证会或未按规定时间出席听证会,又未推举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4.申请主持人回避的,在听证会开始前应告知本机关并说明理由。

特此公告。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