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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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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30MB1915616K/202503-0004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罗邦石材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24
发布日期:
2025-03-24
索引号:
11341730MB1915616K/202503-0004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罗邦石材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24
发布日期:
2025-03-24
安徽罗邦石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3-24 00:00
来源: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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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旌﹞应急罚﹝2025﹞1-1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1、矿山整治安全平台宽度不符合《整治方案》要求(该隐患不符合《金属非金属安全规程》第5.2.1.4条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矿山上部边坡存在浮石,未及时清理; 3、矿山整治边坡下方未设置警戒区域及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徽罗邦石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25553284306E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人民币18000元(壹万捌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24
处罚机关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
341825
备注
公示期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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