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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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915616K/202503-0004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罗邦石材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24 发布日期: 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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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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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罗邦石材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24
发布日期: 2025-03-24
安徽罗邦石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3-24 00:00 来源:县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旌﹞应急罚﹝2025﹞1-1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1、矿山整治安全平台宽度不符合《整治方案》要求(该隐患不符合《金属非金属安全规程》第5.2.1.4条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矿山上部边坡存在浮石,未及时清理; 3、矿山整治边坡下方未设置警戒区域及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罗邦石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5553284306E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
处罚结果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人民币18000元(壹万捌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5-03-24
处罚机关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341825
备注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