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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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915616K/202503-00043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决定
名称: 安徽罗邦石材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25 发布日期: 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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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决定
名称: 安徽罗邦石材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25
发布日期: 2025-03-25
安徽罗邦石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3-25 14:49 来源: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安徽罗邦石材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25553284306E 342530000007380 陈** (旌)应急罚〔2025〕1-1 号 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1、矿山整治安全平台宽度不符合《整治方案》要求(该隐患不符合《金属非金属安全规程》第 5.2.1.4 条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2、矿山上部边坡存在浮石,未及时清理;3、矿山整治边坡下方未设置警戒区域及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人民币 18000 元(壹万捌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800000 2025-3-24 202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