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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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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503-00091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安兴食品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26
发布日期:
2025-03-26
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503-00091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安兴食品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26
发布日期:
2025-03-26
安徽安兴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3-26 00:00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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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旌市监处罚﹝2025﹞010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事由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安徽安兴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25MA2TYNDB8W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02.66元;2.没收141袋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薯妈妈带皮香薯干”(净含量:100克);3.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26
处罚机关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
341825
备注
公示期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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