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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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97785X7/202503-00015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旌德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12 发布日期: 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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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公开遴选旌德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12
发布日期: 2025-03-12
关于公开遴选旌德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2 15:43 来源:旌德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谋划推进旌德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的方式,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旌德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面积不低于1.96万亩,财政补贴资金为196万元,其中县供销合作社实施1.96万亩,财政补贴资金为196万元。

二、报名时间

2025312——2025319日。

、报名条件

申报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二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三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服务组织全程托管单季服务能力不低于1000亩,多环节托管单季服务能力各环节累计不低于3000亩,自有农业机械应不少于5套,且安装北斗等终端监测设备,拥有的农业机械设备必须到县农机管理部门备案。

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没有违法违纪和不良记录。

五是能够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名录库管理。

、项目实施

()补助作物。本次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重点聚焦水稻、油菜2作物。

()补助环节。支持深耕深松、机械化育插秧、无人机播种施肥、无人机植物疫病防治、机械化收获及秸秆粉碎还田等多环节托管或单环节服务,补助环节不少于2个。

()补助对象。本项目补助对象为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规模经营主体和接受社会化服务的农户(经营土地面积不超过50的农户),总体偏向小农户,确保小农户最终受益。服务主体需先提供服务,后申请补助,本县范围外开展的服务不享受补助。

(四)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多环节托管的任务面积通过综合托管系数计算得出,其中耕=0.36×服务面积;种=0.27×服务面积;防=0.1×服务面积;收=0.27×服务面积。

项目补助农户的服务面积不得少于项目总面积60%。小农户的补贴资金标准为50%,另外50%发放给服务主体;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按补贴资金的50%发放,另外50%发放给服务主体。补助给经营主体资金上限为10万元,给单个服务主体的资金上限为50万元。

、申报材料

依法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组织的管理、经营和效益等基本情况介绍现有的机械设备情况统计表,含农机()名称、型号、数量等基本情况(需提供每个机械设备照片不少于2张,其中一张能清晰反映机械参数);其他证明服务组织实力的材料。

遴选程序

1.报名:社会化服务组织自主申报,整理好相关材料后,于2025319日前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总站办公室和县供销社业务股办公室

2.遴选: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供销社对各服务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择3个服务主体。

3.公示:通过县政府网站,将初步确定的服务主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被提出异议的,进行举证核实,经查证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如公示期无异议的,确定为旌德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202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