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检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14 17:30
来源: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局属相关单位,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房屋市政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规范市场行为,确保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式问题,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旌住建〔2024〕10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在建工程17项,分别下发质量安全《建设监督执法检查整改通知单》26份;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在建工程10项,下达《建设监督执法检查整改通知单》9份。对现场违规行为及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和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检查情况表明,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基本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基本得到落实,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态势平稳,我县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问题
(一)责任主体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方面
少数项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个别项目总监变更无变更手续。
(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方面
个别项目外墙保温砖未见复试报告,外墙保温锚栓数量不足;个别项目钢结构防火涂料喷涂不到位、不及时;个别项目检测报告内容填写不规范,钢筋焊接检测报告未填写焊工证号,钢筋原材复试报告未填写质保单号,钢结构高强螺栓终拧扭矩检测未填写使用工程部位;部分项目直螺纹套筒钢筋端头未打磨平整,无丝帽保护;部分项目工程质量技术交底资料未见,质保资料不齐全。
(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安全检查、专项方案、安全教育、交底等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部分项目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抛撑、连墙件设置不足,作业层脚手板铺设不到位,坠落半径内防护不到位,架体与建筑物间距较大无防护措施。个别项目架业公司未报审或未签字审批;个别项目未设置安全通道或安全通道未采用钢笆搭设双层防护,无警示标语;部分项目楼梯、料台、电梯井口临边防护不到位;部分项目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规定,存在一闸多用、乱拉乱接现象,施工机具未设置开关箱,未接保护零线;部分项目钢结构吊装过程中项目部未设置确保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
(四)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方面
部分项目主干道未硬化到位,车辆自动冲洗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存在带泥上路现象。裸露土方、砂石未覆盖或覆盖不到位,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等。
三、处理意见
(一)对以下管理较好项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予以全县通报表扬:
旌德县承接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EPC:施工单位:安徽旌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俞旭;监理单位:安徽华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毕永超
(二)对以下存在较多安全问题的项目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旌德县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单位:安徽中海联建设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临近岁末,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当前严峻安全生产形势,杜绝盲目抢工期、进度,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5年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前停工、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危大工程、建筑起重设备、高处作业、有限空间、冬春火灾防控等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有关单位要贯彻落实《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加强工程全过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消除工程常见质量问题;贯彻实施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
(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持续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确保我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水平稳步提升。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