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旌德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基础
1.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充分落实主要负责人是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局主要领导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普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将普法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体系。主要领导坚持以身作则、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在重大行政决策、人事任免方面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支持人大、政协依法依章履行监督评议职能。三是开展“一把手”讲法治课活动。2024年局党组书记、局长共开讲法治课2次,进一步提升了全体财政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充分调动了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营造了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坚定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
2.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辅导资料,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三会一课”等方式,多形式、各层级、全覆盖学习宣传贯彻。二是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机关集中学法月等主题普法活动,宣传财经法律法规。三是开展送法进单位活动。4月18日、19日,深入县卫健委、宣城旅游学校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讲。8月19日,利用会计代理记账检查之机,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普法宣传。四是积极参加各类学法考试活动。2024年先后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完成宣城市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2024年度学法和年度考法任务,组织3名二级主任科员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网上学宪法考宪法活动。四是开展网上观看庭审案件,通过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3.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印发了《旌德县财政局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财监〔2024〕5号),按照财政局内设股室(中心)工作职责,将财经法律法规的普法任务分配至相关股室(中心),明确普法任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旌德县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财秘〔2023〕17号),对于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引进、重点岗位人事安排和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全部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决策行为的规范化水平。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度。县财政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前,按照《旌德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要求,落实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等流程要求。
3.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对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协助修改、起草重要法律文书、重大合同,参与处理行政复议等。
4.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强采购文件审核,严禁设置隐性门槛和堡垒行为,不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性规定,不实行差别待遇或设置隐形门槛,坚决查处破坏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行为。畅通政府采购投诉渠道,依法依规处理质疑投诉,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
5.国资国企监管深入推进。出台《旌德县县属国有企业内设机构及用人员额规定》,优化企业内部机构设置,提高用人员额使用效益。会同县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县属国有企业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人员薪酬管理。开展县属国有企业2023年度经营业绩及2021-2023任期考核工作。修订2024年度县属国有企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明确奖惩标准,探索经营项目模板化考核办法。
(三)强化财会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夯实思想意识基础。组织学习《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2.强化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开展财会专项检查,2024年对37家单位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代理记账行业、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融资担保机构等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整改。二是加强财审联动,协同监督。会同县审计局对8个县直单位、2个二级预算单位开展了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小金库”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三是聚焦财经纪律,强化监督。开展2024年度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2023年以来违反财经法规情况,组织全县10个镇、6个县直单位开展自查,发现问题4个,涉及资金5万元,责任单位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3.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程序意识。在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前,对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执法程序、纪律要求等内容进行公示。检查结束后,对检查结果和整改建议等内容进行公示。
(四)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督促各镇、各处非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行业特色重点针对养老、金融放贷等领域开展宣传活动。二是通过县处非宣传专栏发布22条风险提示、典型案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内容,制作原创视频5个,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加强风险警示,正确引导群众谨慎投资。三是组织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等主题宣传活动,宣讲非法集资、金融领域扫黑除恶知识,共开展“七进”等宣传活动88次,互动宣传覆盖人数5500人次。
2.强化机构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强融资担保机构日常监管,督促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开展产权交易、民间投融资机构风险排查工作,共现场排查企业42家,发放非法集资风险告知书和签订抵制非法集资承诺书84份。部署全县范围内金融机构员工行为自查自纠和整治行动,开展警示教育20次,签订抵制非法金融承诺书296份。
3.加大地方金融执法力度。制定了《融资担保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方案》,并于7月26日对旌德兴业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重点围绕机构管理、融资担保业务合规情况、风险防控、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及管理、监管系统信息报送等方面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和抓好整改工作。
(五)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县财政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高度重视人大议案、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明确每件议案牵头办理的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股室。2024年,县财政局办理人大议案主办1件、协办2件,政协提案主办2件、协办6件,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办结率100%,实现办理过程、办理效果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
2.严格预算约束。贯彻落实《旌德县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总规模,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旌德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旌德县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并贯彻落实上级“过紧日子”文件精神,做到全县“三公”经费总数逐年递减,全年决算数不超预算数。
3.按规定对政府预决算信息进行公开。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统一要求与部署,各预算单位在县财政局批复预决算后20日内将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2024年对全县各预算单位全覆盖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检查,保证各单位预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4.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机制。本轮机构改革财政监督检查股与会计股合并,组建了财政法规监督(会计)股,明确财政法规监督(会计)股负责财政执法监督工作.通过内设股室整合,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力量。
5.确保经费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县财政重点保障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经费,2024年安排县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上级转移支付1180万元,县本级预算安排重点项目和专项业务费682万元。
二、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县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干部学习法治知识还不够主动,学法积极性不高、学法时间较少,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够深入,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面不够广。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够丰富,目前宣传形式单一,主要靠宣传单、宣传栏、海报等传统方式,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水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不断完善党领导财政法治工作的机制,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二是创新普法方式,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加大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展示财政法治工作成果,打造财政普法工作新格局。创新完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着力营造依法施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推动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各项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财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