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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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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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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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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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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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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关于旌德县兴隆镇三峰村高山村民组旌德县弘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每天不定时爆破产生噪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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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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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弘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爆炸轧制金属复合新材料项目生产厂区位于蔡家桥镇高溪村,爆炸加工基地及火工品库位于庙首镇祥云村,地块总占地面积 37333㎡,该企业 5000 吨/年爆炸轧制金属复合新材料项目环评、批复、排污许可证、验收均已完成,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我分局未对该公司下达限制生产的文件,企业正常生产无需向我分局进行报告。
根据环评和批复中对庙首镇祥云炮场爆炸焊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防治要求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在早晨或深夜进行爆炸焊接作业,以减少噪声污染;根据投诉人反映每天不定时爆破产生噪音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问题,我分局要求企业1.严格监督每天炸药使用量,落实每炮炸药不大于500公斤,记录每天、每炮爆破的材料和炸药使用量,同时采用低爆速、低密度炸药,控制爆速在2000米/S以内,从源头管控炸药爆炸强度;2.按要求控制生产作业时间,上午起爆时间在8:00~12:00,下午13:00~16:00,严禁扰民;3.炮场两头山坳处制作土质格挡墙,减少噪声对外传播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要求企业对爆破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开展检测,企业负责人表示年前不再生产,预计春节过后开展噪声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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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存在个人诉求,未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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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康、胡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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