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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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664/202501-00029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住建局2025年1月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1-22 发布日期: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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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住建局2025年1月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1-22
发布日期: 2025-01-22
旌德县住建局2025年1月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5-01-22 11:04 来源: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张* 自然人 旌城管(物业)罚决字〔2024〕007号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当事人张*是旌德县旌阳镇***小区**栋***室的业主,2024年8月,张*开始装修**栋***室房屋,在装修过程中私自将入户门外扩,侵占了物业的共用部位。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9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违规整改通知单,但未起到制止效果,物业服务企业将该情况报告给有关行政主管部门。9月20日,旌德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向当事人送达限期整改通知单,要求当事人在收到通知单7日内进行整改,恢复原状。但当事人并未停止违法行为,也未进行整改,且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实施违法行为,截止目前,侵占物业共用部位尺寸为长1.4米,宽1.25米,共计1.75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 0.700000 2025/1/20 202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