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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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6259/202501-0001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交运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宏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1-10 发布日期: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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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县交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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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旌德县宏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1-10
发布日期: 2025-01-10
旌德县宏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1-10 00:00 来源:县交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宣旌交罚﹝2025﹞1000001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旌德县宏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案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行政相对人名称旌德县宏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50665012382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杜**
处罚结果罚款叁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5-01-10
处罚机关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地方编码341825
备注
公示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