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文旅局> 基层政务公开> 公共文化服务> 行政处罚> 对娱乐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30566367047C/202412-00069 组配分类: 对娱乐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
名称: 旌德县星聚会娱乐会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20 发布日期: 2024-12-20
索引号: 11341730566367047C/202412-00069
组配分类: 对娱乐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
名称: 旌德县星聚会娱乐会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20
发布日期: 2024-12-20
旌德县星聚会娱乐会所
发布时间:2024-12-20 10:54 来源: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旌﹞文综罚字﹝2024﹞F-000009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
处罚事由 当事人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且一次允许五名未成年人进入,属情节严重,应给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参考《安徽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部分涉及娱乐场所的违法行为第3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旌德县星聚会娱乐会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41825MAD5NLG850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易鹏
处罚结果 1.罚款:贰万壹仟元整(2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贰佰捌拾元整(280元);3.停业整顿:(30天),停业整顿时间自2024年12月20日08时00分至2025年1月19日08时00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19
处罚机关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方编码 341825
备注
公示期限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