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全县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有序,根据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预拌混凝土和装配式混凝土构件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建质函〔2024〕225号)、《关于印发〈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负面清单〉的通知》《关于开展安徽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建质函〔2024〕298号)《宣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宣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宣安办〔2024〕12号)t及《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建管函〔2024〕77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第二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实施情况,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分户验收制度落实情况,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实体施工质量情况。
2.预拌混凝土和装配式混凝土构件质量。预拌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质量,现浇混凝土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
3.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9)情况,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设计审查情况,建筑节能保温材料质量管控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等。
4.抗震设防建设。联合县应急局开展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随机检查。依据《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等法律法规,旌德县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公共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当地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基础上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设防。重点抽查学校、医院、高层建筑、重要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安评的建设工程。
(二)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风险管控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宣城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执行情况,《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落实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危大工程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基坑、模板支撑、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维保检查落实情况,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制定专项方案情况,有限空间“两把锁”责任落实及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现场防护和通风检测等设施设备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落实情况,对地下室、消防水池、地下管道等重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情况,灭火器、消火栓设置情况,焊接、切割、加热等动火作业审批情况,生活区等临时用房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情况,生活区感烟火灾探测器(具有报警功能)设置情况。
5.防汛排涝工作。建筑工地防汛排涝应急预案编制,防汛人员和防汛抢险物资配备,汛期安全排查等情况。
6.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出入口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落实情况。
7.起重机械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机械设备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设备安装、拆卸、顶升、加节过程的旁站监理情况;群塔作业方案审批及制度执行情况。
(三)建筑市场行为及实名制管理
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施工、监理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手续和罚金扣除情况,建筑市场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专用账户、按月拨付人工费用、分包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维权窗口建设等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时间安排
企业自查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5月21日;
主管部门检查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6月14日;
市住建局督查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6月21日。
起重机械为第三方专项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查检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成立督查组,对旌德县房屋市政工程开展督查,请各在建项目做好迎检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实名制考勤、农民工工资支付、扬尘防治等工作,深刻汲取近期有关事故教训,严防管理人员不履职、作业人员不教育、隐患排查不到位等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况。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5月21日前形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审的自查报告和检查记录留存项目部备查。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