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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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412-00155 组配分类: 质量抽查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31 发布日期: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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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质量抽查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31
发布日期: 2024-12-31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31 15:39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2024年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现将2024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局针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燃气器具、纸餐具、成品油、儿童用品、消防产品等开展了监督抽查,共抽检38批次,37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7.4%。

二、抽查情况

主要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关注的重点消费品作为热点,重点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燃气器具、食品相关产品、成品油、儿童用品、学生用品、烟花爆竹等产品开展监督抽查。

(一)生产领域:共抽查1种产品,抽查1批次产品,合格1批次,合格率100%。

(二)流通领域:共抽查16种产品,抽查37批次产品,合格36批次,合格率93%。

三、基本特点

2024年我县工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较2023年同期整体平稳,但考虑到抽样基数较小,整体合格率不具有全面性和分析性,2023年产品批次合格率97.5%,不合格发现率2.5%,2024年产品批次合格率97.4%,不合格发现率2.6%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燃气器具、儿童用品等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整体平稳。

四、质量分析

烟花爆竹引燃装置不合格项:无绿色安全引线且引燃时间小于3s。生产企业在该产品生产过程中未设置绿色安全点火引火线,引燃时间为1s,短于3s-8s标准时间,引燃时间过短,易造成燃放者点燃后无法及时撤离而炸伤,大大增加了安全风险。

五、处理意见

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暂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于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企业,应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查找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

(二)依法立案查处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企业,进一步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质量跟踪监督抽查力度,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促进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三)积极指导帮助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对抽查中产品质量较好的企业,要继续加大帮扶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促进我县高质量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六、生产经营警示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加强生产管理,控制原材料质量,按要求严格进行出厂检验,规范产品包装标识,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以及环境污染问题,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并认真诊断造成不合格产品的原因,分析并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2024年12月31日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