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2022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政策实施公告
旌德县2022年遵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皖农机〔2021〕9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1〕533号)等文件规定与要求,严格执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精心组织,规范实施。
一、全年可用资金:
当年省级下达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资金148万元,往年结余0.034万元。全年可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48.034万元。
二、受理补贴申请:
1、受理购机补贴申请表1237 份,受益农户1153 户,补贴机具数量1263 台,使用总补贴资金152.922 万元。补贴资金使用比例109.59%,拉动农民投入585.163771万元。
2、受理超录补贴申请104份,拟受益户数100户,拟补贴机具数量107台,拟需用补贴资金15.687万元。
三、结算补贴资金:
1、全年分四批次结算并兑付购机补贴资金145.386万元(含报废补贴2台0.6万元)。审核确认购机补贴申请表1175份,受益农户1135户,补贴机具数量1201 台。当年结余补贴资金2.648万元,资金结算比例98.211%。
2、农机部门办理平均时长16.96个工作日。
旌德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政策实施公告
旌德县2023年度遵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1〕96号)、《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宣城市财政局关于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宣农〔2021〕48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3〕234号)等文件规定与要求严格执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精心组织,规范实施。
一、全年可用资金:
(一)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2〕1307号),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52万元;《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520号),下达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53万元;《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23〕822号),下达省级配套使用资金19万元。加上上年度结余2.614万元,我县2023年度全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26.614万元。
(二)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自查的通知》(皖农机函〔2023〕696号)要求,我县经深入调查统计分析后,与县财政联合编发《关于调剂旌德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富余资金的报告》(旌农水联〔2023〕128号),由省财政调剂30万元补贴资金支援缺口县区。
(三)我县全年实际可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96.614万元。
二、受理补贴申请:
2023年累计受理:购机补贴申请表875份,受益农户789户,补贴机具数量895台,使用补贴资金184.865万元,补贴资金使用比例102.06%。其中:受理超录补贴申请7份,拟受益户数7户,拟补贴机具数量7台,拟需用补贴资金5.563万元(其中:配套设备中央补贴1.503万元 )。
三、结算补贴资金:
(一)全年分四批次结算兑付购机补贴资金196.389万元(含:2022年度超录补贴申请107台,15.687万元;农机报废补贴申请2台,1.4万元),其中:配套产品最终中央补贴17.622万元。经审核确认,材料复核,机具核查,公示无异议的购机补贴申请表共计974份,受益农户906户,其中农民合作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14家,补贴机具数量997台。当年结余补贴资金0.225万元,资金结算比例99.88%。拉动农民和社会资本投入购机资金789.2954万元。
(二)农机部门办理平均时长:14.46个工作日。
(三)全年农机总动力增加4786千瓦时(997*4.8)。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8.9168万千瓦,比去年(8.4382)增长5.67%。
旌德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公告
旌德县2024年度遵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继续执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宣城市财政局关于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等文件规定与要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精心组织,规范实施。
一、全年可用资金:
(一)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330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1362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32号)、(皖财农〔2024〕404 号)等文件,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和省财政配套资金共计117万元,加上上年度结余0.225万元,我县全年实际可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17.225万元。
(二)依据《宣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的通知》(财农〔2024〕543号 ),下达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为20.9万元,用于我县农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二、受理补贴申请:
(一)2024年度累计受理:购机补贴申请表874份,受益农户816户,补贴机具数量886台,使用补贴资金138.297万元,补贴资金使用比例117.976%。
其中:受理超录补贴申请128份,拟受益户数123户,拟补贴机具数量130台,拟需用补贴资金26.18万元。2025年购机补贴资金下达后优先兑付。补贴政策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申请,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
(二)受理农机报废补贴申请表8份,受益农户8户,补贴报废机具8台。受理农机更新补贴申请表5份,受益农户5户,补贴更新机具5台。
三、结算补贴资金:
(一)1、全年分四批次结算兑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17.225万元(含:2023年度超录补贴申请12台,4.94万元),其中:配套产品(轨道运输机2台)最终中央补贴2.043万元。购机补贴申请经审核确认,材料复核,机具核查,公示无异议,共计:申请表749份,受益农户696户,其中农民合作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10家,补贴机具数量759台。资金结算比例100%。拉动农民和社会资本投入购机资金414.712万元。
2、使用国债资金结算兑付农机报废补贴9.675万元、结算兑付农机更新补贴10.84万元,合计20.515万元。结余国债资金0.385万元,国债资金结算率98.16%。
(二)农机部门办理平均时长11.51个工作日;财政部门办理平均时长10.4个工作日。
(三)全年农机总动力增加4870千瓦时。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9.4038万千瓦,比去年(8.9168)增长5.18%。
公告单位:旌德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