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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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2970/202412-0000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旌德县林业局2024年12月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20 发布日期: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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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旌德县林业局2024年12月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20
发布日期: 2024-12-20
旌德县林业局2024年12月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4-12-20 16:23 来源:旌德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期 行政相对人名称 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12月20日 汪兵 身份证 旌林罚决字[2024]第007号 毁坏林地 经依法查明,汪兵于2023年5月和2024年9月,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蔡家桥镇华川村蔡家桥林场獐子沟工区一号沟处进行了两次钢铁焊接爆破试验,造成部分林地毁坏。经泾县森友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旌德分公司鉴定:汪兵在旌德县蔡家桥镇华川村蔡家桥林场獐子沟工区一号沟处毁坏林地面积1179平方米,均为商品林地乔木林地,林业生产条件遭轻度损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