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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411-00066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安徽飞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件汽车(铝合金)减震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旌环批〔2024〕33号
生成日期: 2024-11-18 发布日期: 2024-11-18
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411-00066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安徽飞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件汽车(铝合金)减震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旌环批〔2024〕33号
生成日期: 2024-11-18
发布日期: 2024-11-18
关于安徽飞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件汽车(铝合金)减震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1-18 14:26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飞迅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60万件汽车(铝合金)减震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要求审批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安徽飞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万件汽车(铝合金)减震臂项目位于旌德县经开区篁嘉园区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项目租赁安徽省旌德飞迅安全设备有限公司1#厂房,厂房面积为8000平方米,购置锻造机、立式淬火炉、循环时效炉、立式抛丸机、数控加工中心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各类汽车车底盘减震臂60万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经县开发区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2404-341825-04-01-399426。根据环评结论,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在拟选地址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过程和运营使用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并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方案措施,避免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割、抛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酸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天然气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燃烧废气通过1根 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需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限值要求。数控加工中心产生的油雾经设备自带的“油雾静电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荧光探伤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排放标准,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排放标准。厂界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旌德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需执行旌德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固体废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要求,固废不得长期存放,应定期清运,建立固废管理台帐。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金属碎屑及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碱性废液、酸性废液、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收集的油雾、沾有切削也的金属屑、污水处理污泥,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在厂区危废暂存间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你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监测计划。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根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有关规定,你公司不得出具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意见。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五、你公司应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未经我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六、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旌德县大队负责对该项目单位三同时执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管。

 

 

 

20241118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你公司对本批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宣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