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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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664/202411-00064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住建局2024年11月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18 发布日期: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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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住建局2024年11月行政处罚结果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18
发布日期: 2024-11-18
旌德县住建局2024年11月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时间:2024-11-18 17:24 来源: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安徽揽海建筑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25MA2WL8CB27 杨中书  旌城管(招投标)罚决字〔2024〕0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之规定 2023年3月14日,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招标项目为旌阳镇汇五产业园二期项目,招标人为旌德县旌阳镇人民政府。4月4日,旌阳镇汇五产业园二期项目开标,中标单位为安徽揽海建筑有限公司,中标价为人民币20554207.68元,投标保函伍拾万元整。4月11日,旌德县旌阳镇人民政府向中标单位送达中标通知书并对外公示。4月19日,安徽揽海建筑有限公司向旌德县旌阳镇人民政府提交放弃函,以公司内部经营人员制作投标文件时,出现严重偏差为由放弃中标资格。后续旌德县旌阳镇人民政府公布项目本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零伍佰伍拾肆元整 2.055400 2024/11/15 202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