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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411-00140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旌德县支持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01 发布日期: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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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名称: 《旌德县支持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01
发布日期: 2024-11-01
《旌德县支持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11-01 14:55 来源:旌德县科技商务工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为及时制定出台新政策以确保新旧政策有效衔接,提升社会消费水平,改善外贸外资结构,优化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加快县域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旌德实际,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3〕60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外贸和口岸促进政策资金工作的通知》(宣商〔2024〕18号)等文件,县科技商务工信局牵头起草了《旌德县支持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2024年10月县科技商务工信局起草了《旌德县支持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征求意见稿)》,在文件拟定过程中,10月30日我局通过协同发文,充分听取县直各相关单位、各镇意见建议;同时县政府分管县长召集相关部门征集了意见;征求了天润发、黄山胶囊等7家企业以及县电子商务协会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旌德县支持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通过旌德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文件特点

一是把握企业需求,助力企业稳健发展。政策从企业前期建设到项目实施,以及后期的创新发展,贯穿企业发展全生长过程、多环节,为企业发展注入资金活水,不断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二是围绕扶持重点,推动企业提质增效。政策一是围绕商贸主体,主要包括扶持商贸主体发展壮大、支持商贸主体争先创优2个方面。二是围绕支持县域电商产业发展方面。三是围绕外贸企业,主要包括支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外商投资2个方面。

三是优化服务质效,用心为企纾困解难。政策充分考虑到后期企业申报问题,本着更好地服务企业的原则,文中各项奖补政策的认定明确、简洁、歧义较少,未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申报程序简便,兑现更便捷。

、主要内容

《旌德县支持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修订征求意见稿)》共有5个方面主要内容:

一是扶持商贸主体发展壮大。新纳入限上商贸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调整退出重新入库的奖励减半;新调整纳入限下样本点单位的给予0.5万元奖励,调整退出重新入库的奖励减半。给予在库纳统限上商贸单位200元/月的补助,限下抽样商贸单位100元/月的补助。

二是支持商贸主体争先创优。对新评定国家级、省级、市级“老字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支持商贸协会、电商协会开展学习培训等外出考察交流活动,根据实际费用支出给予50%的补助,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三是支持县域电商产业发展。对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给予每年实际运营费用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获评省、市“好网货”称号,分别给予企业每款产品2万元、1万元奖励。获评“县域电商直播中心”称号,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

对参加省市县商务部门组织的电商产销对接、直播促销等活动,给予每场活动实际费用支出2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企业首次开展9610、9710、9810、1210跨境电商业务,成交额达到10万美元以上、50万美元以下给予2万元奖励,达到50万美元以上给予3万元奖励。对当年跨境电商成交额达到10万美元以上且增速达30%以上给予2万元奖励。

四是支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对参加境外、境内(省商务厅推荐)展会并购买展位的企业,分别给予参展企业每个展位1.5万元、0.5万元奖励,同一展会同一企业最多给予2个标准展位奖励。对当年实现新增进出口额达到5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1500万美元、2000万美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人民币奖励;对年度进出口额达到10%(含)以上增长的企业给予增量部分3‰的人民币奖励,不超过50万元奖励。企业获得ISO体系认证、欧盟、美国等国际产品备案或认证给予每项2万元奖励,获得AEO高级认证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当年在境外注册商标或专利授权的,给予注册商标或专利奖励0.5万元,单个企业奖励当年不超过5万元。对年出口额500万美元(含)以上的参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企业给予该年度20%的保费补助,单个企业补助当年不超过10万元。

五是支持外商投资。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新设外资企业,对当年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0万(含)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按企业实际到位外资金额1%的美元比例予以奖励(转换人民币),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新设外资项目享受招商引资若干政策,同时对当年外资增资到位超过300万(含)美元的存量外资企业,参照新设立外资企业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