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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410-00120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名称: 《旌德县县属国有企业股权投资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22 发布日期: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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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名称: 《旌德县县属国有企业股权投资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22
发布日期: 2024-10-22
《旌德县县属国有企业股权投资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10-22 11:26 来源:旌德县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国企改革重大部署,规范县属国有企业股权投资,完善股权投资风险防范和尽职免责容错机制,推动国资出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进一步激发创业投资市场活力,国资委牵头,会同旌德经开区管委会及各县属国有企业起草了《旌德县县属国有企业股权投资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目的

目前我县国有企业对外股权投资缺少针对性的管理办法,股权投资策略和业务操作流程不够明确,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不够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不够健全,为满足县属国企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的政策需求,县国资委作为牵头部门特起草本《办法》。

三、起草过程

20249月,县国资委牵头草拟了《办法》初稿。202410月,征求县直各单位、各县属国有企业意见,县国资委收集意见建议并对原稿进行完善。现通过县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转发<宣城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旌德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起草本《办法》。

五、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六章共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和第六章“附则”,明确《办法》适用对象,对外投资原则等内容;

(二)第二章投资策略与方式”,明确县属国企股权投资对象、投资重点、投资地域、投资阶段和投资方式;

(三)第三章“投资业务流程”,明确县属国企股权投资决策程序和各阶段基本业务流程;

(四)第四章“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明确县属国企进行股权投资时尽职免责的前置条件和具体适用情形,并对尽职免责评价办法和责任追究做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