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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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560691225X/202410-00074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行政执法职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职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20 发布日期: 202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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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行政执法职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职责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20
发布日期: 2024-10-20
行政执法职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职责
发布时间:2024-10-20 17:35 来源: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