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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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3580150398/202408-00067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文字解读】《旌德县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28 发布日期: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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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文字解读】《旌德县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28
发布日期: 2024-08-28
【文字解读】《旌德县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28 10:14 来源: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增进人民健康、实现卫生公平;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和管理,切实提高项目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防治结合的原则,制定《旌德县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一)现实需求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还可以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可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

(二)政策依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安徽省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社[2020]455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卫生健康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3]1414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卫生健康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3]1493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财政部分卫生健康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4]495号)《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4]153号)《关于印发(宣城市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基卫[2024]5号)

(三)草案编制

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94元(原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85元/人);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旌德县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反馈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后予以印发。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方案基本框架

《实施方案》由实施范围、项目内容、目标任务及指标要求、职能分工、资金管理、保障措施六部分组成。

主要目标任务:提高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水平,让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多惠及群众,守护群众健康。通过医共体牵头医院推进医疗资源下沉,协调解决各乡镇卫生院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面临的问题,提升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优化服务内容,持续提升项目实施效果,不断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实施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县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做好预防接种;针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不同人群健康管理;针对不同患者做好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卫生监督协管。单独实施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地方病防治、农村地区“两癌”筛查、补服叶酸、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优生优育政策服务项目、新生儿筛查、医养结合与失能老人评估指导项目、健康素养促进等。

(三)实施的保障措施

 明确各级职能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员培训;制定督导考核标准,以考核促进项目规范化运行;落实资金补助标准,按时、按质有序拨付项目资金。

四、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旌德县全县。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旌德县卫生健康局

解 读 人:钱世琦

联系电话:0563-8604659